关于举办2018-2019学年毕业新工作
或填报个体经营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助通知书
相关单位及高校毕业生:
根据《关于实施“5+22”人才新政及31条配套规定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大为办发[2019]号)高校毕业生工作》(达人办〔2020〕16号),根据市人才办统一部署,现将2018-2019年度应届毕业生新就业或自主就业高校印发通知毕业生租房及住房补贴填报方式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应届毕业生新就业或个体户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个体户;
2、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协议(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或提供个体经营相关账簿;
3.申请之日,申请人已连续6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在我区无产权住房(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受补贴的意见。
二、保障方式及补助标准
1.高校毕业生新就业或个体户住房保障采取领取房租补贴或住房补贴的方式。
2.租金补贴按博士每月25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的标准按季发放。 保证期为3年。
3.购房补贴对象为上述订购首套新建商品房(含独栋、公寓,不含二手房)的人员。 标准为博士10亿元,硕士6亿元,本科4亿元。 %、30%的比例上市3年领取。
4.享受租金补贴期间在我区订购首套新建商品房(含独栋、公寓,二手房除外)的,可申请转为住房补贴,金额为住房补贴的一部分应支付给已发放的租金补贴金额。
三、申请材料
申请住房补贴和住房补贴的新就业或个体户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
2.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我区(法人注册地为湖州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相关账户自雇人士或公务员及职业准备人员的书籍。 单位出具的登记证;
4.申请前一天连续6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提供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机构法人证明);
6.《新就业或个体经营院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单位初审表》(附件1)。
以上申请材料由毕业生统一制作成图片格式(照片或截图),确保图片清晰可辨,按上述1-6项顺序插入电子文档,并转换成电子文档PDF格式文件。
7.《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自谋职业住房保障申请表》(附件2),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由于涉及资格预审和领取补贴,毕业生应注意填写的具体信息。 其中,“住房补贴建行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建行住房补贴借记卡号”,如持有建设银行借记卡,填写卡号; 如果您没有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请在代理通行卡号后填写。
4.程序
(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使用“姓名_住房补贴申请表”作为邮箱名称,PDF文件中包含申请材料第1-6项(文件名称为“姓名_申请材料”)、“新就业或自雇高校结业学生住房” 《补贴申请表》为邮件附件,申请邮件发送至zfbt_xcxd@163.com,时间为2022年4月6日00:00-22日24:00(具体时间以时间为准)收到邮件)。 申请邮件发送前,申请者应将邮件地址设置为发件人成功反馈存根模式,确保申请邮件成功被发件人邮箱接收,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二)初步检查。 区党群工作部门对申请者的学历、毕业时间、劳动协议(或个体经营相关户口簿)、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认定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长兴租房补贴,公示时间5月9日至5月15日,公示方式为在上海嘉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后长兴租房补贴,我司将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名称、借记卡号等信息的合格人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5761725
区住建局咨询电话:85281932
申请人应对补充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学历、毕业时间、劳动协议、社会保险等的有效性,不得在申请和申请中散布、使用虚假信息和材料。审查。 如有不明之处,可查看《2018-2019届应届就业或个体经营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填报问题解答》(附件3)。
附件:1.新就业或个体户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单位初审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自主创业住房保障申请表
3. 2018-2019年毕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购补贴工作相关问题解答
上海嘉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党群工作部
2022 年 4 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