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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由市房管局担任牵头单位,携手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地税局以及廊坊银监分局等共计10个政府部门,共同组建了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的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经营状况进行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共检查了54家开发企业、78家中介机构。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严厉惩处违法销售、恶意炒作、虚假广告、虚假房源信息、非法集资活动、从事首付贷、过桥贷业务以及设立资金池等违法行为,同时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使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化。
领导小组依据工作实际需求,对职责进行了细致划分,并设立了四个整顿规范小组:首先,设立开发手续及销售大厅检查组,该组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供应、规划审批、施工建设、销售环节等具体状况进行审查;其次,成立非法宣传广告清理组,该组负责审查户外广告牌匾、电子屏等宣传内容的合规性,并对散布非法宣传广告的人员进行彻底清理;再者,组建中介机构清理检查组,该组负责对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整顿,规范销售行为,并对黑中介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最后,设立金融税务检查组,该组负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在限购限贷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提供虚假社保、完税证明,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设立资金池等违规行为。
经过审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有7家企业涉嫌进行违规销售;42家中介机构涉嫌未经授权代理销售我市项目;另外,还有2家企业涉嫌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此外,还有6家企业涉嫌提交了虚假的资料。

六举措加大房地产市场管控
我市坚持以中央关于“住房仅为居住之用,而非投机炒卖”的新定位为行动指南,致力于强化房地产市场稳定调控,包括控制房价、预防泡沫和风险等方面。为此廊坊房地产 招聘,我们出台了六项具体措施,实施分类调控,根据不同城市特点采取相应策略,旨在全面规范市场秩序。同时,我们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及政策储备研究,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且健康的发展。
实施区域性的住房购买限制措施及差异化的住房贷款政策。同时,深化思想统一,增进共识,增强责任感,对北京副中心、北京新机场以及雄安新区周边的县(市)房地产市场实施严格管控,切实执行已发布的住房购买限制措施及差异化的住房贷款政策。并且,面对市场涌现的新问题,参考京津地区的经验与做法,优化相关政策,积极进行政策储备的研究工作。
强化监督与审核力度,召集市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构建联合巡查督导团队,对环绕首都及雄安新区的周边地带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审核,全方位推动各项调控措施的执行,力求市场保持稳定与健康发展。
持续进行针对违规经营的专项打击行动。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团队,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连续的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惩处未经许可预售、违法销售、虚假夸大宣传、囤积房源以及投机炒房等众多违法行为,旨在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适当提升土地投放量,并科学调节土地供应的频率。依据住建部和国土部《关于强化近期住房与土地供应管理与调控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指导原则,结合我市目前房地产库存量较少、去化周期较短、市场供需关系不均衡等现实状况,适当提升土地投放量,并加快土地供应的步伐,尤其是要加速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的供应进度,以减轻市场供需之间的矛盾,并确保市场预期的稳定。
增强信息透明度与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对房地产项目用地、预售许可楼盘、可售房源等关键信息进行及时公布,实现信息公开化,以稳定居民对住房消费的预期。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公众披露房地产调控政策、管控措施及市场动态,引导公众理性进行购房和置业决策。
强化市场监控力度,迅速应对新出现的问题。提升市场监控与态势分析能力,对稳定市场、控制政策实施中涌现的新问题,迅速实施相应对策,保障市场运行稳定、健康发展、秩序井然。

六部门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市房管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司法局以及通信管理办公室共同决定,自5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升中介服务品质,推动房地产中介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并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着重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下列违规行为:一是未经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机关进行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二是通过网络平台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向机构所在地的省级通信管理部门进行网站备案,亦未向服务区域内的市、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发布虚假房源资讯,散布谣言、传播不实言论并炒作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举动;借助网站、店面、印刷品以及广播电视等渠道投放虚假广告或虚假信息,实施虚假宣传,其内容违背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滥用合同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伪造合同;发布未获产权人书面授权的房源信息、隐瞒房屋交易中的抵押、查封等关键信息;向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房屋交易信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租赁)房屋以谋取差价;通过内部认购、雇人排队等手段营造虚假的销售繁荣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获利;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购房资格、骗提(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等;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个人信息,以谋取非法利益;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所有服务项目、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未对各项服务单独定价;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过户、贷款、担保、评估、公证等服务,且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中未约定并额外收费;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无正当理由扣留押金、不退还订金;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公证机构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房屋销售、交易进行公证。
目前我市拥有548家中介经纪公司,其中216家已在房管部门完成备案,另外21家企业正在备案流程中。市民可通过廊坊房产交易网查询相关中介机构信息,此外,廊坊市区房产交易大厅的大屏幕每日也会滚动显示这些信息。为了规范中介市场秩序,打击和解决部分企业在房地产市场上的造谣、炒作等不良行为,我市已启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民众举报及媒体曝光的房地产中介违规违法现象,必须进行深入调查、严厉打击、坚决打击。对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依照法律将其驱逐出市场,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不断出现的新花样违规违法行为,必须积极采取行动廊坊房地产 招聘,一经发现立即打击,绝不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