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银监局于今晚宣布,鉴于近期稽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自4月25日起,将暂时中止上海地区各商业银行与太平洋房屋、仁丰、我爱我家、佳歆、汉宇、链家等六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往来一个月;同时,对于未严格执行个人贷款业务委托支付规定的工商银行静安支行、中国银行临沂路支行等七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将从4月25日起暂停其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两个月,并要求对涉事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上海银监局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稽查
切实保障本市房贷新政落地
为切实执行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上海银监局携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在3月2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旨在对辖区内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规范,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近期,上海银行业监督管理局对所辖区域内的若干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反馈显示,在沪商业银行落实住房信贷新政策方面表现整体良好,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管理措施较为谨慎,同时对于个人信用贷款的准入条件、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比例以及利率等方面,均制定了较为明确的标准。尽管如此,仍揭露一些商业银行在实施房贷新政前,违规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转入非房屋买卖双方的第三方账户,而这第三方机构又将资金转移至房地产中介公司;此外,还发现本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通过首付贷和垫付资金等手段,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资金支持。
针对在本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银监局立即采取监管措施。一是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及上海银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编号:上海银发〔2016〕54号)要求,同时参照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房地产经纪企业前期执法检查的处罚结论,决定从2016年4月25日开始,对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佳歆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汉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这六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官网,暂停与其辖内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一个月(此暂停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为上述中介机构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按揭贷款服务,但不含4月24日24点前已完成的房屋交易网签)。待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对相关情况进行确认后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官网,将恢复对辖内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对不遵守个人贷款业务委托支付规定的上海市静安区工商银行、上海市临沂路的中国银行、上海市张江区的建设银行、上海市黄浦区的交通银行、上海市普陀区的兴业银行、上海市杨浦区的浦发银行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包括其下属其他支行)等七家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自2016年4月25日起,决定暂停其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两个月,同时对涉事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待完成整改后,视情况再行恢复其相关业务。
上海监管局强调,这项监管举措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购房贷款申请者之间建立必要的诚信机制,保障本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健与持续发展。上海银监局同时指出,在接下来的阶段,各商业银行需严格遵守《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令2010年第2号)的条款,对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细则进行修订和优化,确保贷款资金仅支付给那些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并在相关制度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大力提升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水平,深化对个人住房贷款交易真实性的核查,严格核实购房者的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并加强房地产抵押价值的评估管理。若发现借款人通过P2P平台、房产中介等途径非法获取首付款资金,必须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为了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企业的业务往来,需强化对中介机构资质的审查,并实行业务合作名录管理制度。同时,严禁为房地产中介企业垫付资金或提供任何形式的隐性担保,如不得通过出具“同意贷款承诺书”等手段为其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亦不得将信贷资金直接划拨给中介公司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