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信宁安2024年07月25日 19:41 黑龙江

为强化对店铺招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全面执行,避免店铺招牌、巨型户外广告等出现脱落或坍塌等安全事故,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此发布通告,要求立即启动城区店铺招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依据“责任到人”的基本准则,广告主、沿街商铺以及各类宣传设施的产权持有者,需对其店面招牌、户外广告设施(涵盖高空广告、沿街店面、建筑物、楼顶等户外广告以及霓虹灯、电子显示屏)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房地产户外广告条例,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予以拆除。
二、需对店铺门牌及户外广告的钢结构进行细致检查,如发现生锈、涂层剥落、裂缝或风化等状况,应立即进行清洁、除锈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腐蚀处理。
对门店的招牌、户外广告的各个部件连接部位,包括焊接处、螺栓和锚栓,以及支撑基座,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焊接处出现裂缝、连接点松动或者基座出现裂缝的情况,应立即进行修补和加固,确保这些设施部件的完整性和安全使用。
四、需对店铺招牌、户外广告的照明系统、电力供应及电气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以保障用电安全。对破损的霓虹灯和发光字进行修缮,对暴露的电线破损部分进行及时包裹,稳固松垂的电线,防止发生漏电事故。
在遭遇暴风等恶劣气候时,必须迅速实施加固和断电等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设施的安全;一旦发现门店招牌或户外广告设施出现破损或脱落现象,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版面。
各门店的招牌、户外广告的产权所有者或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到这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并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门店招牌、户外广告设施的隐患检查和风险加固,同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以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普法链接:《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在道路、广场、绿地、建筑或构筑物墙体、机动车(船)外厢体等区域安装牌匾、广告牌、横幅、电子屏幕、宣传栏、实物造型、空中飘浮物、充气模型等户外设施时,必须符合城市容貌规范,并需获得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批准。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还需遵守相关规定。此外,若这些设施涉及附着体物权,必须事先征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负责搭建户外设施的单位或个人需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规格、材料选择以及景观设计图来施工,确保设施安装稳固可靠。
户外设施一旦出现污损或字迹破损现象,相关设置者及单位需立即进行维修或予以更换;若超过规定时限,则应自行拆除,并恢复其附着物的原始状态。
第四十一条 若违反市容管理规定,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牌匾、广告标牌等户外设施的,将被处以5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房地产户外广告条例,同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拆除;若逾期未拆除,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宁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