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平湖工作的朋友们注意啦!
符合条件的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可以申领租赁补贴了
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就业无房职工
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标准
平湖市对于新就业且无住房的职工长兴租房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每户可享受4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12.5元针对大专学历者,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则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这样算下来,大专学历的每户每月可获补贴500元,本科学历的每户则是600元。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补贴的享受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6个月。
适用范围、申请对象和条件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辖区(不包括乍浦镇)。
申请对象:高校毕业三年内的新就业无房职工。
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学历就业条件
主要申请人须为我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且已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毕业生;或者,申请人需为全日制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并持有毕业证书,证书上明确注明其专业与职业(工种)相匹配的高级工及以上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三年内(以证书上注明的日期及年度末为准),在我市的企业、民办非企业机构、社会团体等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或者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并且与上述单位签订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同时在我市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户籍住房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本市城镇户口,或者持有由本市颁发并处于有效状态下的《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任何住宅房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登记记录、期房网签合同备案,以及私有商业和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性质房产),且在过去五年内未曾有过住房转让的记录。
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和公租房政策。
财产收入条件
申请人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得超出本市统计局所发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水平。(以2024年为例,该标准为78218元及以下。)
家庭平均拥有的货币资产数额不得超出本市人均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与本市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计算得出的总额。例如,在2024年,这一数额应不超过28.05万元(含)。
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家庭成员并未拥有生活用途的(非营运性质)机动车辆,或者即便拥有,也仅限一辆,且该机动车辆的价值(依据车辆保险单上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以2024年为例,该价值应不超过20.43万元,含此金额。)
其他条件
未享受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
海外学子及港澳台地区毕业生,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且认证证明上注明的日期为学历学位的认定依据。
申请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个人,应当是那些已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且不属于编制内的职员。
申请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属保障范围。
申请地点和受理方式
申请人可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应用程序在线提交申请,亦或前往居住地的镇街(村社)便民服务点、住房保障相关窗口等线下途径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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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稳定就业
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标准
平湖市对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为每户家庭,每户可享受4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补贴金额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总计每月每户补贴400元长兴租房补贴,且补贴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6个月。
适用范围、申请对象和条件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辖区(不包括乍浦镇)。
申请资格:须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具备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并保持稳定工作状态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人员就业条件
主申请人于我市众多企业、民办非企业机构、社会团体等非公有制企业中任职,或是自主创业,已与我市企业签订了为期一年或更长的劳动合同,并在本市持续缴纳了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户籍住房条件
申请人所持的该市核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浙江省居住证合法有效,同时,申请加入的家庭成员(包括在本市有居住登记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不属于本市户籍。
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指不动产登记、期房网签合同备案,含私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且在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
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和公租房政策。
财产收入条件
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如2024年应低于78218元(含))
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应低于本市人均公租房保障面积乘以本市商品房均价(按统计部门公布最新数据为准)的总额。(如2024年应低于28.05万元(含))
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非营运)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以车辆保险单为准)低于本市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2024年应低于20.43万元(含))
申请地点和受理方式
申请对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请,或通过所在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部门等办理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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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公租房政策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