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长兴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长兴县2022年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长兴县新生报到有关事项现将长兴县和平镇中心小学2022年秋季入学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2022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户口簿为准。 】
招生计划
2022年秋季,和平小学预计招生不超过270名新生。
招生方式
01
施教区学生招生类别
教区学生是指户籍为和平镇的学生,按教区分类录取。 【和平小学市区:方家庄村、陈七村、潭龙桥村、周屋山村、吴村村、马家边村、毛家店村、长岗村、灰车岭村、肥西村、边民桥村、长城村、狄家斗村、横山村、东山村、成山村、和平村、新港村、勤奋社区]
特别提示:施教区学生不参加整体招生!
02
协调学生招生
统筹规划的学生将由学校根据其承受能力分批综合考虑。
第一批:按政策应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
根据政策,招生类别应安排在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雄和因公致残警察子女等范围内。 此类适龄儿童须提交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经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并附相应信息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基础教育学院注册入学。 7月10日前向县教育局第(一)项提出申请,统一办理。 ,统筹安排长兴和平镇房产,逾期不再办理。
第二批:市区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
家长已在和平小学教学区内购买了房屋(房产证或房产证上用途栏为居住),居住稳定,户口非和平镇适龄儿童。
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若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同,还需提供学校的出生证明) -年龄子女及父母的结婚证)(下同)、房产证原件。 户籍在县外的适龄儿童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 房产证;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兴申请的《浙江省居住证》。
施教区无户适龄儿童(截至当年5月30日)超过学校空置名额的,按照在施教区购房时间长短排序教区。 学龄儿童人数根据学生人数确定。 孩子们返回居住地的学校。
《房产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屋所有权证”)必须属于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含新生); 合计比例不得低于51%。
第三批:父母在教区经商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和平小学市区经商半年以上,并在和平小学市区稳定居住,但户口不在和平小学市区的适龄儿童学校。
办理登记时,需提供相应年龄子女的户口簿和营业执照原件。 户籍在县外的适龄儿童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本、营业执照、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2021年起,在教区经商半年以上(截至当年5月30日)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空缺名额的,按照在教区经营的时间长短,经营年限根据在校学生人数确定。 经商多年的适龄儿童应当返回居住地学校。
第四批:农民工适龄子女
①外来务工人员
本类对象是指父母在和平小学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并在和平小学市辖区内稳定居住,但其户籍不在市区和平小学。
办理登记时,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半年劳动合同、租赁协议、进城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半年劳动合同等。单位出具的一年的工资明细表。
②户籍在县外的农民工随迁子女
本类对象是指父母在和平小学市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的外县户籍农民工子女。
登记时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长春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半年劳动合同或机构,以及(社会保障信息或工资自来水)。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其中一方在长春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根据当年5月30日前在长春市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以及当年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优先统筹安排。一方或双方。
重要提醒:如果您孩子的户口不在和平小学教区范围内或不符合上述四批协调要求,请不要填写和平小学申请表。 否则,报名系统会自动判定不符合报名条件,需要选择教区所在学校进行报名。
招生程序
(一)同步注册:
1、报名方式:通过“浙办”APP长兴县中小学招生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
手机报名方式:下载安装“浙江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在首页找到“湖州市长兴县”——直接搜索“长兴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申请网上报名——进入“湖州长兴县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电脑报名方式:百度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登录,在首页找到“湖州市长兴县”——直接搜索“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招生”——在线申请——输入“湖州市长兴县”“招生登记系统”登记。
2、网上报名时间:7月26日-7月29日
3.填写信息:按照系统设置要求填写学生姓名、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并上传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4.填写学校:
选择“长兴县和平镇中心小学”进行填报。
注:学校将于7月26日至7月29日设立咨询室。 无法线上操作的家长请携带相关材料来学校咨询!
(二)同步招聘:
1、网上评审时间:7月30日起。
2、审核要求:户口迁移证、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父母社会养老保险、浙江省居住证。 处理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
3、审核表:户籍信息、住房信息、社保信息分别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库进行比对。
四、入学手续:
1、政策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2、学区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 当学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将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住房、经营等情况分批进行招生,8月15日前后完成招生。
(三)同步注册:学校招生名单确定后,学生于9月30日前在长兴县学籍管理平台统一注册。
其他注意事项
(一)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按照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招生要求长兴和平镇房产,保障其入学采取多种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被安排到普通学校就读普通班。 中度和重度残疾儿童可以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卫星班。 为需要特殊照顾且无法上学的残疾儿童提供家庭教育服务。
(二)长兴县户籍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信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上述)住院及休学申请,并取得现就读学校同意。 ,报教育局备案,可延期入学一年。 如果休学期满后仍无法上课,则必须重新申请休学。
(三)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如需中途入学,须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家乡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其中之一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学籍信息等。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2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到当地学区学校报到,学校审核批准后安排,不超班配额。
支持热线
0572-6368075 李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