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处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的通知》宿迁房地产交易中心,现就宿迁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的通知如下:
通知事宜
1.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向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2、部分房产中介公司收费过高,主要表现为高额的贷款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部分房产中介公司在为购房者提供贷款中介、不动产登记等服务时,也未向客户明确说明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3、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4.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信息披露不齐全,突出的情况是未披露证件、未披露业务流程、未披露从业人员信息,披露内容与实际不符等。
5、一些房产中介公司通过要求买卖双方签订非中介合同来逃避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宿迁房地产交易中心,就以扣押定金、没收房产证等粗暴的方式解决。
曝光企业
1.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悦经纪服务部
2、宿迁汇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爱乐房产中介服务部
4.宿迁润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5.宿迁经济开发区汇源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6.宿迁经济开发区瑞金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部
7.宿迁攀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8.宿迁市神彩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9、宿迁美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0.宿迁市库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1.宿迁市德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豪星城店)
1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杰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13.宿迁鼎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4.苏城区广都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15.宿迁市宏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请您谨慎选择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注意防范风险!!
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