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策2月5日到期进入倒计时
《关于印发长兴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关于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奖励5平方米;外地人购房奖励5平方米;长兴人才回乡购房奖励5平方米;其他人才奖励4万元;企业高层次人才不同额度奖励政策将于2017年2月5日到期。因此,长兴购房者务必在截止日期前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方可享受相应政策补贴!
2016年长兴楼市库存,在限购政策的助力下,长兴房地产市场存量迅速售罄,成交量高涨,同时市场房源的不断减少也刺激了房价的上涨。随着限购政策最后期限的临近,长兴房地产市场近期也异常火爆。
一位购房者:“优惠购房政策马上就要到期了,我儿子可以享受4万的补贴,想趁着政策结束前买房。”据一位售楼部人员介绍,除了返乡购房的人群外,近期来看房的很多客户也是为了赶上政策的末班车,因此售楼部接待的客户量略有增加,新房销售也出现了一个小高峰。
2016年住房新政已进入倒计时,关注以下三点,避免错失补贴!
注意
01
签订购买合同
已经预订房产的客户请尽快签署购房合同并备案。
注意
02
保持记录中
已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尽快归档
注意
03
把握时机
还在犹豫买房的客户,尽早做决定,抓住最后的“优惠”机会
政策细节解读:
1.落实农村居民在城镇购买住房优惠政策。
农村居民凭身份证在长兴县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对所购普通商品住房给予5平方米的房价奖励。
农村居民将宅基地上的自有住房出租、合资(合作)或自行开办特色民宿长兴楼市库存,经县旅游委批准,可在长兴县境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根据民宿经营年限给予不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经营期5年(含)至10年的,给予所购普通商品房7平方米的房款奖励;经营期10年(含)至20年的,给予所购普通商品房10平方米的房款奖励;经营期20年(含)及以上的,给予所购普通商品房15平方米的房款奖励。
2.鼓励外地居民购房。
对持有非长兴县居民身份证,且近3年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购买长兴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对所购普通商品住房给予5平方米的房价奖励。
3.对长兴人才回乡购房给予奖励。
对长兴人才在县外创业、工作,在长兴县境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所购普通商品住房给予5平方米的房款奖励。
4.县内其他人才购房奖励。
对全日制具有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证书的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长兴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4万元购房补贴。
5.企业高层次人才购房奖励。
对在长兴工作满两年、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且未在我县享受住房补贴的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为:院士200万元、国家级重点人才100万元、省部级重点人才80万元、博士、高级职称(高级技师)30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技师)10万元。同时,根据《长兴县企业人才政策奖励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各类人才按积分享受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超过人才实际购房价格的,按实际购房价格给予全额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