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招聘付费群建立,提供付费信息与免费内容,还有房地产估价师职业相关资讯

发布时间:2024-08-07 09:05:0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59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房地产估价师信息查询_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_房地产估价考试成绩查询

地质招聘又为您服务一年了,新付费群已于2024年6月23日建立,服务期限为2024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现价400元/人,限时内可获得全部付费信息及联系方式。付费信息将在地质招聘公众号内更新,可添加编辑微信“Geo_mengfx”进行咨询,加好友时请备注具体原因。免费信息及其他内容(涵盖考研信息、行业动态、专业知识、行业规范、专业书籍等)均在知识星球“地质岗位”内更新,贪图便宜者请勿打扰。知识星球基础价50元/人,124条起,每增加100条加价5元。 目前价格为75元,下次调价时间为724件时。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函[2024]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会、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方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试报名

1. 考试报名要求

符合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地方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审核报考者的报名条件。

2. 考试费用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技〔2016〕82号)有关规定执行。

3. 考试报名截止日期

地方考试管理机构应当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报名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0天。

4. 考试报名资料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表》(附件1)内容按照数据库格式及说明(附件2)相应要求汇编成报名数据库,并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报名表上传至数据库,将试卷预约表(一式两份,附件3)寄送至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1室,联系人:万里成、王云,电话:010-88565380、88565730,邮政编码:100835,电子邮箱:gjsks@cirea.org.cn)。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 月 9 日:

9:00-11:30 房地产法规与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 月 10 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2. 考试大纲

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年)》(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生可到“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下载

3. 考试方法

所有考试科目均为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律法规》和《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两科均为客观题,采用填写答题卡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客观题占比30%,主观题占比70%,采用填写答题卡方式作答或书写答题。《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客观题占比80%,主观题占比20%,采用填写答题卡方式作答或书写答题。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当为各科考试考生准备试卷。

3. 试卷交接

(一)地方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各科目报考人数合理预留试卷,保证有足够的备用试卷。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应当根据地方考试管理机构上报的试卷预留订单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向各地发放试卷数量。2024年11月8日前,由指定人员将试卷送达指定交接地点。

(二)考试结束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保管试卷、草稿纸,将违反相关科目的考生的纪律处分材料放入该科目答题纸内,并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所有试卷全部保管。将所有考生(包括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和未参加考试的考生)的该科目答题纸、考场记录、纪律处分材料通过保密邮递方式送达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地址等)(同上)。

四、考试纪律要求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规定》(人社部〔2021〕18号)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考试考核工作程序。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也可自行查询成绩。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在线申请复核试卷成绩准确性,并在线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关于港澳台居民登记

根据《关于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等规定,根据《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通知》(人社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通知》(人社部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港澳台地区居民可在自愿原则下,在内地任何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报名时,应当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历或者学位证明。

(二)考试执勤巡查

考试期间,各地方考试管理机构必须有专人值班。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已委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会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做好考试值班工作。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值班电话为:010-88565380、88565730;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值班电话为:010-66560185、66562203。

3. 考试费用缴纳期限

地方考试管理机构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当年应付考试费用汇入指定账户。

打赏
凡注明"来源:长丰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佚名】

相关文章

0相关评论

新闻排行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