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却多出三千多元欠款,房产中介是否有责任?

发布时间:2024-08-21 19:02:5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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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

但还欠着3000多元

张丽萍不开心的原因是,她新买的房子,欠了三年的物业费

哈尔滨市民张利平

她所欠的物业费是2013年至2015年的骄阳房地产怎么样,2016年、2017年她都交了,总共欠了3000多元的物业费。

由于工作繁忙,张丽萍于去年10月委托黑龙江省骄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二手房交易。在与原房主和房产中介签订合同时,原房主只出示了2016年、2017年的水电费和物业费收据。张丽萍误以为这套房子没有欠任何费用。没想到,交易完成后,张丽萍去物业查看,发现原房主还欠物业费3000多元。在张丽萍看来,是她疏忽了,房产中介也有责任。

哈尔滨市民张利平

我给了骄阳2万的中介费,但是骄阳没有做好中介工作,我因为不懂就委托骄阳做这些事情,他也没帮我查,还跟我说他不欠,我就以为他不欠。

物业费已拖欠三年

背后另有隐情

房主原先承认,自己确实欠了三年的物业费,但有特殊原因。

房子的原主人

我2006年搬进这个房子,一直在交物业费,2012年我的车连续被刮了两次,物业没做任何处理,花了1万多元,新主人跟这件事情没关系,你不管,就完事了。

虽然原业主称没事,但张利平心里还是不安,希望房产中介能解决此事,黑龙江省骄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承认,此次问题是由于该公司中介的工作失误造成的。

黑龙江骄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

现在房东拒绝还债骄阳房地产怎么样,我们是中间人,确实有责任。

哈尔滨市民张利平

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吗?

黑龙江骄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

是的。我从头到尾都是为了你。

该工作人员承诺,如果一周后物业费问题还不解决,房产中介就会把钱付了。

律师解释称,原业主所欠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属于债权关系,新业主向原业主购买该物业属于产权转移。根据《合同法》,债权关系不受产权转移影响,因此未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与新业主张利平无关。

买房是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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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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