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建办房函[2024]258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工作的通知》(建办房函[2024]258号)、《关于做好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事务的通知》(渝人考[2024]39号)的规定,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注册时间
考生可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9001/)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9月9日9:00—9月19日17:00。
2.网上缴费时间:9月9日9:00至9月20日17:00。
2. 考试信息
1. 考试时间、科目及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问题类型
11 月 9 日
9:00-11:30
房地产法规及政策
客观问题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客观问题
11 月 10 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主客观题相结合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践(自带计算器)
主客观题相结合
2. 考试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门科目(级别为全科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考试科目合格,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3门科目(级别为免考一门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考试科目合格,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3. 考场设置
考场统一设置在主城区,考场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符合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以上申请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资格。
(二)符合上述注册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免除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
1.建房规〔2021〕3号实施前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需参加“房地产体制、法规与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三门科目考试。
2.建房规[2021]3号实施前已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考“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需参加“房地产体制、法规与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估价基础、实务”三门科目考试。
(3)根据《关于港澳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申请人应遵守《关于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07]116号)精神,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年)》2024年继续使用,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下载。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认证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管理部门在考前不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应确保自身符合报名要求(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方可提交信息)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即表明考生承认所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符合报名要求。如在考后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已通过考试但不符合报名要求、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人社办[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即报考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或报考人上传照片错误、填写个人信息错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报考信息选择错误(如考试等级、笔试成绩 ...
1. 注册信息
1.新注册考生须详细阅读注册协议条款及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数码照片;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真实,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书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可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名者的身份、学历、学位等报名信息进行在线验证,相关资料验证完成后,报名者方可继续报名。
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报名前务必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并补充学历学位信息,避免错过报名时间。
3.申请状态为“未通过审核”或“需人工审核”的申请人,在填写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二)信息填报
应聘人员在填写信息前,务必仔细阅读《应聘须知》,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邮寄地址等),并保持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方式
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事项。
1.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的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并点击“签署”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再行代理承诺。
2.作出承诺后,考生可以在缴费前、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事宜的考生,须在缴费前按要求提交电子证明材料。
4. 网上支付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完成报名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规(2016)82号、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体制与法规与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学科报名费为每人每科65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学科报名费为每人每科65元。
需要缴费收据的考生,可在缴费完成后3个工作日(收据开具日期为考生缴费日期)登陆重庆人事考试中心电子收据查询平台查询、下载电子收据,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收据,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相关法规专栏《关于重庆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收据查询流程的补充通知》。
5. 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4日-8日。
成功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网址:9001/examfrontM1/htmlfront/f_link.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确保字迹及照片清晰),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符,请务必于8月8日(工作日)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及通过标准计划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进行查阅。
考生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在线申请考试成绩准确性复核,并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7. 测试后在线人工验证
考试成绩公布后,本市将对已达到全部科目及格标准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事宜,或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网上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发出通知,两类考生报考条件将通过网上人工核查。如核查时需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提交;逾期未提交的2024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保持注册手机号畅通,并及时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的通知公告。
8. 监督与监管
考试机构将在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对报考人员报考情况进行核查和日常监督,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公示相关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并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核查或者例行监督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考试报名要求的,其考试报名无效,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申请人已经取得成绩的,该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已经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其资格证书或成绩单无效。
(2)申请人未按要求接受核查,其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业绩证明,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2024房地产估价师成绩查询,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处罚。有关记录将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有关记录将作为专业资格证书颁发、登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信用档案记载有关信息并视情向社会公布,同时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与查询
核查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的通知、公告,查看领取纸质证书的通知;通过考后资格核查且对公告无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通知要求选择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证书。
10. 其他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准考证上允许使用的考试工具参加考试(“房地产制度与法律政策”科目不得携带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带入考场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等物品一起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到座位上带回。
(二)各考试科目均为闭卷、纸质考试,考试闭卷时间为2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方可交卷并离开考场。考试开始、结束时间以考场为准。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应根据考场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避免误考。
(三)考生答题前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在答题纸上指定区域作答。客观题采用填写答题纸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与主观题分别占分值的30%和70%;《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试题相结合,客观题与主观题分别占分值的80%和20%。两科均采用填写答题纸和在答题纸上书写方式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出考场、考点提出规范要求;检查考生身份证件及随身物品;必要时借助专用设备、专业人员对考生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依法收缴作弊设备,对考生违法携带的工具、材料等物品予以集中收存;对考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的范围内,协同通信管理部门对无线通信进行干扰或者屏蔽等;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试期间,考生应妥善保管试卷和答题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如经技术手段鉴定为试卷相同,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答题,诚信参加考试。违反规定的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处理,该科目或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作废,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用档案五年或长期。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1. 咨询热线
1.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及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88152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