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存量存量兰州房地产,优化增量住房品质
兰州新区促进房地产发展“十二条措施”
记者 齐瑞龙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兰州新区优化房地产建设开发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新区从优化实施“认房不贷”、支持年轻人才购房、吸引周边群众购房、促进二手房交易等方面推出12条措施,消化优化存量住房,吸引人口集聚,优化增量住房质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 优化“认房不贷”实施
居住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只要在新区没有住房,即可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
2 支持年轻人才购房
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或5年内毕业生在新地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可提供团购优惠。
3、吸引周边人群购房
有序引导新区城镇农村集中安置、重大项目搬迁、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人口。
4 促进二手房交易
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推广“以押转让”,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
5 合理控制商住用地结构
已出让且尚未开发的商业用地,允许兼容不超过50%的建筑面积用于居住、养老、文教等用途,也可以调整为居住、养老、养老等。按程序办理护理、文化教育用地。
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实现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和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7 优化停车位分配和管理
优化住宅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比例。进一步规范社区停车管理,持续优化停车位收费政策。
8 统一测绘测量标准
统一报告、销售和房产面积测量标准。
9、分期完成审批验收手续
在建项目在符合公共设施配置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分期实施、分期验收、分期交付。
10 推动优质住宅项目建设
稳步推进精品住宅项目规划建设,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住宅。
11 推进水、电、热直供入户
开发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水、电、热力管网及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管部门将组织移交接管,确保各运营企业直供入户。
12 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支持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医疗等领域拓展,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优化实施“认房不贷”
新区将首次购房认定标准从兰州市全区范围缩小到新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只要在新区未拥有住房即可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并实行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降息政策。根据居民家庭的申请或授权,新区不动产登记局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根据《办法》,高等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5年内毕业生在新地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企业可提供团购优惠。
《办法》明确,采取自建、机构建设、配套建设的模式,超前规划建设教育、医疗设施,教育、医疗队伍配备齐全,素质优良。引进教育、医疗资源。有序引导境内农村集中安置、重大项目搬迁、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省内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到新区城镇集中安置。符合上述条件并持有新区房产证、居住证的入城人员,可平等享受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展“以旧换新”
《办法》提出,新区制定并出台二手房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以转带出”。推广“押金”,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市场实际需求,优化商业用地供应。已出让且尚未开发的商业用地,允许兼容不超过50%的建筑面积用于居住、养老、文教等用途,也可以调整为居住、养老、养老等。按程序提供照料、文化和教育用地。如果调整为住宅,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水、电、气、热、物业费按居民用户价格执行。
新区将加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兰州房地产,实现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和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交付。住宅项目内建设的幼儿园、托儿所、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服务、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养老设施、物业服务、设备用房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不纳入计算范围:它们是免费移交的。这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将予以减免。
分期办理审批、验收手续
新区将优化住宅用地中机动车停车位比例。商品住房100平方米(含)以下每户0.8套,100至140平方米(含)每户1套,140至200平方米每户1套。 (含)1.2套/户,建200平方米(含)以上/户;保障性住房按每户0.6套建设;配套商业建筑按0.6套/100平方米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停车管理,持续优化停车位收费政策。同时,统一规划、销售、产权面积计量标准,围护结构墙体以外的保温层、灰泥层等装饰层不纳入建筑计算。区域。
在保证分期地块的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下简称公共设施)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新建项目可以分期实施,并取得《项目规划许可证》 》、《可分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缴纳;在建项目可申请分期实施、分期验收、分期交付;满足公共设施配置要求。
降低置业成本
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多元化、高品质住宅产品,设计开放式阳台、露台、设备房,优化户型结构,完善功能设施,提高空间利用率,稳步推进精品住宅项目规划建设,建设绿色低碳建筑。 、智能、安全、好房子,打造绿色、生态、智能、节能的高品质人居环境。依托项目审批制度,主动与房地产企业提前对接,对红线范围内的水、电、热管网、设施等项目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进行监督。开发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水、电、热力管网及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管部门将组织移交接管,确保各运营企业直供入户。
制定完善与住宅品质提升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政策,促进物业收费质价一致。支持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健康等领域拓展,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为降低住房拥有成本,对连续6个月以上无人居住的空置住房,经业主或者使用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单位登记确认后,按以下标准收取物业费:收费标准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