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9日至3月21日,由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西律师协会联合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承办的“广西梧州房地产企业破产法律实践高级研究院”由广西益源律师事务所主办。 “上课”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举行。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曾超主持开幕式。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子廉,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副主任、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梧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许凯广西益源律师事务所主任甘坤出席开幕式。梧州市两法院破产审判组以及广西律师协会、梧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管理团队成员近200人参加了学习。

(开幕式照片)
吴子廉在开幕式上致辞。他指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不断增多。其中,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多,且变得复杂、盘根错节。审慎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培训内容丰富,理论性强,实践性强,针对性强。希望通过培训,学员们能够学到一些思考,有所收获梧州市房地产,在各自的岗位上更好地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技能。在办理涉及房地产破产案件的各项素质、能力、应对水平上,服务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共同为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做出更大的成绩、贡献更大的力量。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子廉致辞)
开幕式上,甘坤代表主办方广西律师协会对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联合举办研修班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希望大家抓住破产审判团队(法官)和破产管理团队共同学习的机会。借此机会,希望破产管理团队成员借此机会虚心向破产审判团队学习、请教。希望破产审判小组指导破产管理团队做好破产工作。希望破产管理人利用这次学习的机会,多交流,共同提高。破产管理业务的实务能力,贡献了律师和管理人员的力量,服务于政务中心的整体工作。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甘坤致辞)
在为期三天的高级培训班中,著名法律专家、中山大学疑难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特邀专家田先生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该领域专家陆先生和国家税务领导徐先生分别针对房地产企业破产疑难问题进行了培训,重整、预重整、和解、涉税法律实务、房地产企业破产专题及管理人履职问题。通过实践与理论、教学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分享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为了成功举办本次高级培训班梧州市房地产,主办方广西益源律师事务所专门组织了管理团队,精心编印了《破产常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汇编》和《学员手册》,并精心寄送他们以企业成功破产案——奥奇利破产重整——五州著名民族品牌“田七”牙膏已恢复生产。希望大家宣传五洲著名的民族品牌“田七”牙膏,赢得了学生的好评,达到了学生的目标。他们互动、主动学习,达到互动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培训效果。


(培训现场照片)

(广西益源律师事务所学员合影)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紧扣房地产企业破产法律实务知识,针对性强、实用性强。让大家受益匪浅,收获很大。他们希望今后能够多举办这样的培训。这种培训可以让更多的学员参与交流,学习进步。
文:王开成
图片:冯伟林、乐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