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姚忠民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姚忠民严重违纪。
经查,姚忠民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抗拒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处分,但仍拒不悔改,违反纪律;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的;违反诚信纪律,收受礼物、赠品以及权力、性、金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海口房地产项目,姚忠民已经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经中共中央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姚忠民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没收其纪律处分所得;并举报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金额。该财产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被革职的贪官收受贿赂,归还赃物,看风向往哪个方向吹。风头过去后,他们想要回自己的“恩惠费”。
从李杰的履历来看,他曾先后担任海南省海口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美兰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 “在他的位置上,他寻求政治权力。”他想得最多的不是如何谋取政权,而是如何通过工程项目、旅游线路管理、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方式获取财产。他收受的贿赂总额超过900万元。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们仍然没有收敛,没有停下来,继续赚钱。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变成商品。谁以权力和金钱为交易,谁就注定会失败。
海南省海口市原副市长(副厅级)李杰受贿案是海南省检察院“6·3”工程核心案件。海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完成侦查并向警方报案。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本案。
法院查明,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担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中共美兰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海南富隆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和陈力等23人赠送财产共计900万元,鉴定时还赠送了价值19000余元的黄金2件。他们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今年8月19日,海南省二中院公开宣判李杰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李杰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图为被告人李杰在法庭受审
政府和企业界一致同意
董事长因该项目赔了钱
李杰从一个副厅级官员跌落到罪犯,并不是因为他在副市长职位上的失误造成的。与一些高官收受大量贿赂而被免职类似,李杰也在工程项目上“绊倒”。他介入工程项目并获得大笔佣金。
早在2007年6月的一天,海南富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付老生就约时任海口市美兰区区长李杰到海口市国商海航商务酒店一楼(以下简称国商宾馆)在咖啡厅喝茶。
席间,老胜富直言:“李区长,我听说美兰区有一个职工住房项目,你能帮我做一下吗?”
“有一个鑫苑小区项目我可以考虑送给你,但是……”李杰犹豫了一下。
“李区长放心,您的护理费是工程总费用的2%。”老盛福立刻就明白了。
这次会面结束后的下午,老盛富给李杰打电话,约他到海口市国商宾馆停车场见面。他将一个装有20万美元的纸袋放在李杰汽车后座上。
几天后,老生福获得了美兰馨园住宅小区项目的建设权。
然而,也有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 2008年7月,劳胜富因向海口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某(已判刑)汇款而被调查,但因积极配合而未被处理。老盛福心惊胆战海口房地产项目,生怕因行贿被抓。他很快找到了李杰,告诉他王某因向他行贿而正在接受调查。他以此为理由要求李杰归还20万美元,并承诺今后想办法补偿他。
李杰担心出事,分两期向老胜富退还了20万美元。
不久之后,老胜富补偿李杰的机会来了。
2011年6月初的一天,老胜富再次约李杰到国商宾馆喝茶。此时,李杰已升任海口市美兰区委书记。
“李书记,您能把水边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以下简称水边花园项目)交给我朋友唐生茂吗?”老盛福试探性地问道。
“现在项目管理比较规范,如果按照程序参加公开招标,可以去找海口市美兰区投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总经理报名参加投标。我会问一下让他来处理。”李杰说道。
老胜富见李杰有兴趣帮忙,立即说道:“滨水花园项目的福利费,将按照上次鑫苑项目的范围,这次两笔费用一起给。”
“这个风险太大了,我不能直接拿走你的好处,你可以去找陈莉合作水边花园项目。”李杰说,“你给我的好处,会通过陈莉以项目管理费的形式给我。”
2011年11月,唐胜茂在李杰的帮助下,获得了水榭花园市政拆迁安置房项目的建设权。 2011年5月至2013年初,老盛富安排人帮助唐生茂签订虚假的内部工程承包协议,向李杰支付福利407万元。
2009年的一天,海南金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兴华得知海口市美兰区廉租房项目正在准备招标,于是找到李杰,表达了自己的愿望接管该项目。李杰指示邵兴华找到该项目的建设机构海口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并表示请杨某配合该项目招投标的运作。在李杰的帮助下,美兰区廉租住房项目也没有落后。这一次,李杰的努力没有白费。随后,邵兴华给了他230万元的好处。
“在李杰的帮助下,我成功承包了美兰区的廉租住房项目。李杰向我要了30万元和200万元,我就给了他,以感谢他。”面对侦查人员的审讯,邵兴华对此作出了解释。
密切关注项目
公开招标暗中赚钱
李杰参加工程招标项目时,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私人老板做出承诺时,也不忘推荐自己的心腹。他就是海口市美兰区投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先生。
杨和李杰是老熟人,已经是至少10年的朋友了。杨某是海口新美兰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他原本想开发海口市旅游景点专用公交线路运营项目。 2006年春节后,我找到时任海口市交通局局长的李杰寻求帮助。
李局长大笔一挥就批准了旅游巴士线路。为了表达谢意,杨某送给李杰30万元。从此,杨就对李杰这个有权有势的人产生了极大的依赖。
2007年4月,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负责美兰区城乡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国有企业)。经过李杰的幕后操作,杨被任命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出于“识人之恩”,杨听从了李杰的建议。
2008年5月,国家政策规定,政府项目必须经过招标程序,不能以合作建房的形式共同开发项目。对于李杰来说,也到了杨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2009年6月,美兰区廉租房建设项目招标前,李杰让邵兴华去找杨某。
“我是李区长的老乡。”见面后,邵兴华开门见山。
“区长已经解释了你的事情,我会全力配合的。”杨说:“不过,在投标之前,你只要找到关联公司,准备好参加投标的相关材料,告诉我一声就可以了。”
最终,邵兴华找到的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中标。
2010年,美兰鑫苑项目招标前,李杰让海南富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劳胜富找到杨某。在杨的帮助下,海南富隆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的深圳建达公司中标了美兰鑫苑项目。
(中央纪委监察部综合网、检察日报等)
本期编辑|尚明震、侯琳琳审稿|石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