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会计报表中“补贴收入”如何设置
对于增值税先征后退、先征后退、先征后退的企业,现行会计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反映。 “补贴收入”科目属于“损益表”科目,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仅反映在“损益表”中,期末无余额。利润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他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NO.2
税务局稽查需补缴所得税的处理
(1)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补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核补的上年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反映。
NO.3
当购买的货物先收到、后付款或发票未到达时,就会出现会计处理问题。
借用: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应付账款的临时估计
下月初以红色核销;
当您收到门票时:
借用: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方:应付账款
NO.4
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1. 收到出口货物时
借:委托代销的商品
贷款:寄售商品的付款
2、出口销售时,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准
借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方:应付账款
结转同时销售的商品成本
借:货物的寄售付款
贷款:委托销售商品
3、退回出口货款并计算代理销售费用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款:代购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进口代理
1、收到委托单位收购资金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应付账款
2. 支付进口货物及运费时
借:产品采购(采购价格成本)
应收帐款-××单位(预收运杂费)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3、购买的商品交给客户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方:应付账款
贷方:采购商品(采购价格成本)
应收账款(预付款运输及杂项费用)
代购、代销收入(代理费)
返还委托单位提供的多余收购资金时
借:应付账款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NO.5
出售房地产和收取预付款时的会计问题
销售房地产预收货款反映在“预收账款”科目,尚未结转营业收入。因此,收据和发票中的金额不会重复。预收房屋销售款并开具收据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
收取房屋尾款时、开具发票时
借方: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账款(之前预收)
贷:营业收入
NO.6
销售免税商品的增值税征税及会计处理问题
我厂属于饲料生产销售行业,销售对象是饲料经销商和养殖户,大部分不需要发票。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在会计中该如何处理?
例如:饲料
借方:银行存款(现金)及其他账户、信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免税,因此免税金额按照免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此外,企业应在《增值税应纳税额表》中的“已缴税款”项下增加“减税”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免征和免征的增值税。根据“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填写“增值税(免税)”科目的记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只需将其“销售额”直接反映在“产出”项目的“免税货物”中即可,无需填写“税金”。
NO.7
企业计算增值税时出现“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问题如何处理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额抵扣的,可以结转下一期继续抵扣。”
因此,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存在借方余额时,该期间无需缴纳增值税,借方余额反映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NO.8
职工福利住房折旧的会计科目问题
借:行政费用
贷:累计折旧
NO.9
采购物资(如采购石油)的不合理损失相关的会计问题
答:1.购买石油时
借:材料采购 5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18,000
贷方:应付账款 6 318 000
2、当发现不合理损失时,假设原因尚未查明,其会计处理为:
借:待处理的财产损失和泄漏 12 636
贷款:物资采购(540万元×2‰)10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836(10,800元×17%)
10号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商品时,对方已不复存在,如何处理会计问题?
1、合同或协议规定采用分期付款销售方式的,可通过“分期收款发货”科目进行核算处理。否则,该科目不予使用,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
2、对于部分不存在的采购单位且实际无法收回货款的,应作为坏账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11号
货款已付但发票未到如何处理会计
1、所购货物已检验入库,货款已全额支付,但所购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到货。您可以先按照实际付款金额进行支付。
借记“库存商品”及其他科目
存入“银行存款”账户
取得专用发票后,将上述各项用红字核销,然后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借用:原材料及其他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12号
中外合资企业向企业中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如何计价和核算
收到投资的厂房及机器设备时,其会计处理为:按投资单位原账面价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原书价大于新确认的价值。差额将记入“累计折旧”账户;新确认的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按新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13号
销售废旧物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问题
答:(1)企业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时,应按边角料加工所得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业务收入
(二)年终,其他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4号
销售货物开具的发票与按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借:银行存款1171.17
贷:产品销售收入 1001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170.17
但纳税时,税务局按照“收入1001”(1001×17%=170.17)计算税额,即税额为170.17元,其税额+收入=1171.17,即与纳税额的差额原发票为1分,入账时已含增值税入账。分类账中的贷方余额为 1 美分。如何调整账户?
结转: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支付现金0.01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1元
借款:现金0.01元
借款:其他应付款--现金长期付款0.01元
处理:经批准后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支付现金0.01元
贷款:营业外收入0.01元
15号
供应商发货但当月未开具销售发票时如何处理会计
如果买卖双方的合同规定“交货后三个月收取货款”,则专用发票将“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之日”开具。会计处理如下:
(1) 运送货物时,
借:分期收取货款并发货
贷:库存商品
(2) 开具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商品销售收入
结转同时销售的商品成本
借:销售商品成本
贷款:分期收款并发货
(3) 收到付款后,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应收账款-××公司
16号
以前年度多付工资等导致少缴所得税的会计问题正在查处和补偿
因XX年某公司在税前工资、招待费等方面超支,地税部门对我公司超额部分按13.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处以5000元罚款。条目应该如何处理(我们公司从1997年开始,2011年开业以来,一直没有盈利)。
因工资、社交招待费超支,当地税务机关作出对贵公司处以税收处罚的决定。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然后结转上年损益调整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缴纳5000元罚款并滞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营业外支出 - 税收罚款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17号
委托代理进口货物的会计处理问题
某企业从境外采购原材料10吨(一般贸易模式),境外成交价格为1000元/吨,共计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合计12000元;另外,进口关税合计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款:原材料15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元
贷方: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支付外汇时:
借: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贷款:银行存款18000元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按照会计制度,应当根据材料的实际数量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值,而不是实际采购的物资金额,所以应该以1万元作为核算依据。
18号
商品销售折扣以及买方如何处理会计问题
答:当企业折扣销售商品,卖方按折扣开具红色发票时,买方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如果货物尚未入库,则进行红色录入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方: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果货物已验货入库,并以采购价入账,则进行红字分录:
借:库存物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方:应付账款等(红字)
若按销售价格计算,还应调整“进销货价差”科目。
19号
企业使用自产商品作为员工福利时的会计问题
企业使用自产货物为职工提供福利的,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应作为销售货物处理,计算应纳增值税。会计处理是:
借:应付福利费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品价格×数量×17%)
库存商品(成本价×数量)
该业务没有实际销售,因此无需进行收入分录、开具销售发票或反映在损益表中。
20号
未收款部分的财务处理问题
在日常经济业务中,收款时,有部分货款零头没有收回,比如几毛钱、几毛钱等,这部分未收回的零头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记为管理费用还是记为财务费用?
根据会计重要性原则,未收回的几元、一角、一毛钱的款项,属于次要会计事项,可以适当简化,计入行政费用。
21号
预付运费的税务和会计处理问题
借:其他应收款--预收运费--XX单位
贷款:银行存款等。
收到付款后:
借:银行存款等。
贷记:其他应收款--预收运费--XX单位
22号
加工供应材料的公司的会计处理问题
对投资企业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收到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应单独设立“来料委托加工”参考科目及相关材料明细科目,并计算收入和入库余额,但不计算金额,也不准备会计分数。记录。在来料加工过程中,仅计算和核算构成加工产品实体的其他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
会计分录如下:
(1) 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仅将金额登记在“来料委托加工”参考账户中相应的物料明细科目中。
(2)接收“来料”及其他用于制造加工产品的材料时,接收“来料”的处理同上。收到其他材料的,借记“生产成本”科目,将货物记入“原材料”等科目。
(3)完成后,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23号
购买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税务和财务处理问题
某公司采购了一批货物,总价3万元(含税)。付款了(该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途中被盗。打扰一下:
1、进项税发票可以在税务局抵扣吗?
2、如果货物没有库存,会计分录该如何填写?
3、货物的价格(假设进项税额可抵扣)属于非正常损失。可以直接抵扣本年税前利润吗?
回答:
1、贵公司购买的货物在运输途中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货物非正常损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根据规定,贵公司购买的货物如果在旅途中被盗,货物中包含的进项税额不能申报抵扣。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 购买商品付款时: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2.确认所购商品被盗后
借:待定财产损益 - 待定流动资产损益
信用: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当期发生的流动资产净损失、毁损、报废,应在纳税人提供存货信息报税务机关办理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按照规定权限审批。
24号
未经认证的月度发票进项税如何处理
借用:原材料及其他科目
借:待认证的进项税额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2016]22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额”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额”、“未缴增值税额”、“预缴增值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存税额抵扣”、“简易计税方式”、“金融产品转让应纳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为一般纳税人因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能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抵扣证明,可以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一般纳税人已申请审计但尚未获得一致的审计结果。海关完税单的进项税额。
25号
如果我收到的付款少了,我可以自己调整账户吗?
答:文件规定,企业销售商品,事后因价格调整而产生销售折扣的,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折扣证明,以便供应商作为销售折扣的法律依据。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买方未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贴现凭证,而供应商自行调整账目,则不符合规定。
26号
如果我收取过多的折旧该怎么办?
例:A公司于2000年12月31日购买管理设备一台,原值84000元,原预计使用寿命8年,预计净残值为4000元。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由于技术因素以及办公设施更新的需要,无法继续按原使用寿命计算折旧。 2006年1月1日,该设备折旧年限变更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元。
解开:
(1)A公司管理设备已计提折旧4年(01、02、03、04),累计折旧4万元[4×(84000-4000)/8],固定资产净值44000元。
(2)自2006年1月1日起,按新的使用年限计算折旧。年折旧费用为:
(44000-2000)/(6-4)=21000(元)
每月折旧:21000/12=1750元
2006年1月1日,公司编制的月度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1750
贷方:累计折旧 1750
27号
用于美化环境的绿化支出如何核算?
企业种植花卉、草坪以美化生产、办公环境,是企业的一项管理活动。花卉、草坪的购买、种植和维护费用(包括随后每月浇水的化肥、农药)应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XXX
贷款方式:现金
28号
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大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的会计处理如何?
债权人对重组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的,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大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现金计算坏账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差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期末,对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再次进行调整。
企业滥用会计估计,不当计提坏账准备的,应当视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9号
折旧期满后可以继续提取折旧吗?
问:折旧年限已满,固定资产账簿尚有余额,是否可以继续提取折旧?
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已满,其账面余额应为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额是指固定资产原价与预计净残值之间的差额。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30号
买车时哪些税费可以计入固定资产?
问:我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除了汽车本身的价格外,车辆购置税、汽车保险、车船使用税、汽车装修等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汽车”?
答:“固定资产-汽车”的原值应包括购买价款、车辆购置税、汽车保险、汽车装修以及购买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车船使用税应纳入“税金及附加”核算。
31号
年审时应缴税款如何处理
年审时,企业应当报告当年发生的未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税费
货物:应纳税额-××未缴税款
补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缴纳××税费
商品:银行存款
32号
医疗费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吗?
问:我公司一名员工受伤,公司支付部分医疗费。这些费用可以计入一次性摊销制造费用吗?
答:医疗费应从应缴福利费中扣除,不计入费用。
33号
筹备期间业务招待费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应当在以下期限内分期扣除:自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不少于5年。前款所称筹建期是指企业自批准设立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运营)之日止。开办费用是指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培训费用、差旅费、印刷费、登记费以及未计入的汇兑损益和利息费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开办费用中所列的相关费用还应当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相关支出限额规定,超出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34号
招待费如何扣除
今年1月份房地产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我们公司的收入是7.3万,发生的招待费是950。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额的5‰(业务)当年的收入。
73000*5‰=365.00元
950*60%=570.00元
贵公司只能在税前扣除人民币365.00元。
超出部分将增加:950-365=585元
35号
事业单位的收入可以记入账户吗?
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固定资产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进行转让后才能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前发生的、无正式发票的费用和票据,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36号
事业单位的收入可以记入账户吗?
问:事业单位的收入可以计入账户吗?
答:财政局监制的票据可以入账,其他非财政局监制的票据不能入账。
37号
没有发票的固定资产可以估价和入账吗?
问:我公司最近采购了一批旧机器,但有些机器没有发票,无法正常入账。这些部分可以评估和记录吗?
答:《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运输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支出。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根据具体情况单独确定。如果无法取得购置固定资产的正式发票等真实凭证,可以进行评估入账,并按评估值计提折旧,但在税务处理上不能税前扣除。
38号
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计算年限为: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船舶、机器、机械等生产设备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4年;
(5)电子设备,3年。
39号
免税额需要每个月核算吗?
实践中,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价格与税收分开核算方法,另一种是价格与税收合并核算方法。
1、价税分开核算方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流转税减退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六号文)第二条第一款规定2、直接免征增值税的,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免税)”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价税合计核算方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典[1999]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时,应按非免税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载的销售额为“价税总额”号码。
综上所述
一、直接减免增值税的,适用6号文。
例:某货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货运收入(含税)288.6万元,月成本费用180万元(含进项税10万元)。那年它雇佣了10名新失业人员。税务机关依法确认固定扣除增值税4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单位:yuan,下面相同):
实现收入时:
借入:银行存款2886000
贷款:主要业务收入2,600,000
应付税款 - 应付税款(产出税)286,000
支付费用时:
借贷:主要业务成本1,700,000
应付税款 - 应付VAT(输入税)100,000
贷款:银行存款1,800,000
减少增值税时:
借方:应付税款 - 应付税款(降低税收或豁免)40,000
贷款:非运营收入 - 补贴收入40,000
2。对于确定的增值税收入,应应用第10号文件的基本精神房地产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即总价税收会计方法。就公司所得税而言,如果满足非税收收入的条件,则可以将其免除的增值税视为“补贴收入”。
例如:本月一个县的新华社书店(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本月购买了5,000本书。该付款是从银行支付的,并获得了一般增值税发票,指示100,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和13,000元的税。本月,出售了6,000本书,所有的钱存入了银行,总计150,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购买书籍时:
借入:113000件物品
贷款:银行存款113,000
出售书籍时:
借入:银行存款150,000
贷款:主要业务收入150,000
认识到非税收收入时:
借用:主要业务收入4256.64
贷款:非运营收入 - 补贴收入4256.64
注意:150000÷1.13×13%-13000 =4256.64(yuan)
3。对于不确定的增值税收入,应采用价格税分隔核算方法。豁免增值税被视为“补贴收入”。
示例:一家设计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和微型企业)于2013年8月10日获得8,000元的设计收入,以及8月26日的12,000元人民币,包括税收。本月没有其他收入,会计待遇如下:
当8月10日收到收入时:
借入:银行存款8,000
学分:主要业务收入7766.99
应付税款 - 应付增值税233.01
当8月26日收到收入时:
借入:银行存款12,000
学分:主要业务收入11650.49
应付税款 - 应付增值税349.51
确认在本月底确认增值税收入时:
借方:应付税款 - 应付增值税582.52
贷款:非运营收入 - 补贴收入58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