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581破第一
根据荣成瑞鑫工贸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12月22日裁定受理腾冲奥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云南维航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2月15日,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担任腾冲奥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腾冲奥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腾冲奥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1.网上债权申报方式:(1)通过电脑浏览器操作平台访问破亿云破产案件受理员云南昆明奥宸房地产,点击“立即登录”,输入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案件识别码申报债权。本案案件识别码为113290; (2)用手机微信扫描本公告所附自愿申报二维码。提示完成登录和索赔声明。 2、线下债权申报地址:(1)腾冲市办公地址:腾冲市腾冲市西苑街道七云间草集书店七云间草集书店二楼; (2)昆明市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三市白街联安广场A座办公楼9层。联系人:李律师;电话:14708750490;微信公众号:tengchongacglr;经理邮箱:tcaochenuanliren@163.com]。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是否有财产担保、是否为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进行补充申报,但补充债权申报费用应当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重整计划实施期间不得行使债权。重整计划实施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类似债权受偿条件行使权利。腾冲奥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清偿债务或者将财产交付腾冲奥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定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债权人为自然人的云南昆明奥宸房地产,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专项授权委托书、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当提交法律委托书公司。具体会议议程和详细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债权人及时关注管理人微信公众号。
特此公告。
2023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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