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的记者从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相关情况。该局于 18 日一早召开领导会议进行研究,到中午 11 点半时会议仍在进行菏泽市房地产管理局,之后不久便做出了官方回复。

菏泽市住建局在 18 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此通知简称“通知”。该文件包含 7 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除了要求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以及强化棚改督导考核之外,通知的最后两点格外受到人们的关注。
通知称,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 号)中的一项规定。该项规定为:对主城区以及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后,至少要满 2 年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 3 年。
通知称,要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额度。对于实力强且信誉好的企业,不再对其进行监管。而其他企业则在现有的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基础之上,将监管额度降低一半来执行,并且最低可以放宽到监管额度的 1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赶到菏泽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因为菏泽市取消了新购住房限售政策。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菏泽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一大早就开始开会进行研究,到记者发稿时会议还没有结束。官方的回复将会在官网以及微博上统一进行发布。
菏泽一些项目开发商回应政策,他们称此措施未带动一手房销售,却促使大量二手房涌入市场,现成房源增加,进而影响了一手房销售和价格。记者采访了一些房产中介,华阳房产表示目前政策尚未执行,预计影响不会太大,因为菏泽两年内的房产证房源本身占比就少,所以对二手房产整体销售的影响很小。
市民对这件事议论纷纷。有人说可以看出房子确实不好卖了。也有人戏谑道炒房一族赶快行动吧,发财的机会来了。更多的市民表示,无论政策如何变动,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菏泽的房价不要因此而再次上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千清 张建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