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7日第三次修正)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阅读全文]
2023-04-1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阅读全文]
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