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六部门印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加强资金监管防范风险
新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以下简称“监管额度”)原则上不高于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1倍,同时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对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实行差异化监管。[阅读全文]
2024-10-19
新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以下简称“监管额度”)原则上不高于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1倍,同时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对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实行差异化监管。[阅读全文]
2024-10-19
新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以下简称“监管额度”)原则上不高于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1倍,同时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对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实行差异化监管。[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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