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衡阳市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详情

发布时间:2025-05-06 09:12:5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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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衡阳市中心城区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2025年衡阳市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我们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 号)以及《关于印发〈衡阳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2021〕2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免试入学,就近选择学校就读。对于公办初中,入学时遵循“相对邻近、区域划分、超额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而民办初中则采取“统一报名、超额招生、免试入学”的办法。

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区域内,公办初中实行单校划片制度,旨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够按照相关政策顺利入学。而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区域,公办初中则采取“计划分配到校、超额人数派位、免试入学”的多校划片模式,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稳妥实施。对有入学意向且满足报名资格的该片区学生先行进行注册,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名额,学生可即刻入学;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名额,需借助电脑随机分配方法来决定学生能否进入学校,以此促进该片区教育资源在整体上实现相对均衡。

针对部分学校在划片入学方面存在的矛盾,我们正积极而稳妥地推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制政策。这意味着,从孩子登记入学的那一年开始,同一套合法且固定的住宅在三年内只能为学区内的一所初中提供一个学位,这一规定不适用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同时,入学的孩子必须是户主的孩子,或者户主必须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于其他迁入的小学毕业生,我们将进行统一安排入学。

全面实施公民同招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同招”政策得到全面执行。依照“一个平台、一个报名渠道、一个招生时间、一个录取标准”的规定,民办和公办初中同时进行招生工作。

二、招生政策

公办初中在招生过程中,严格实行“户籍与住房地址相符者优先”的原则。当服务区域内的学校学位无法满足“相对就近入学”的要求时,将由市中招办进行协调和安排。

关于市中心城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有相应的规定。此类毕业生需根据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来确定就读的片区。在招生验证环节,家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需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情况。

该证为房屋不动产权证,亦或称房产证。须确保房屋性质为住宅,产权归属清晰。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有至少50%的产权份额,此规定适用于后续内容。

①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小学毕业生家长若无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同一户籍内,还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无房证明。

小学毕业生家长尚未取得房产的不动产所有权证明,需出示房屋的网上签约(买卖)协议书以及支付的相关凭证。

小学毕业生家长若无房产,需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无房产证明,同时附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市中心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所谓随迁人员,指的是在本城区定居并从事工作的非本地户籍人士。依据户籍制度改革以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推进,旨在确保符合条件者能够有序入学,并有效遏制冒充随迁子女进行择校的现象。在招生验证过程中,家长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同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亦需出示,此外还需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随迁人员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

务工证明需提供: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市城区工作期间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证明其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相关文件(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入学时需保持正常缴费状态);对于个体经营者,需提交有效期超过一年的营业执照(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入学时须确保处于营业中)。

外地回衡学生以及非市中心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入学需遵循特定规定。对于未在市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外地回衡学生和随迁子女,若希望在市中心城区就读初中,其家长需在规定期限内,分别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服务地区教育局进行现场学位申请,并同步完成网上申报手续。

本市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有权就近选择普通学校就读,学校有责任接纳他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入学。

烈士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各类享受优抚待遇的对象,在教育方面将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来实施。

(二)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精神执行,确保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超计划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行为。

市级层面进行统筹规划。市城区内的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负责管理,通过同一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和录取等环节,各城区教育局予以紧密协作,各学校不得擅自进行招生。报名对象限定为持有市城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从外地返回衡水的学生以及非市城区学籍但随父母在城区务工的适龄小学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自主报名。

若报名学生数量未达到招生名额上限,则所有报名者均可直接被录取;但若报名者数量超出招生名额,则需通过计算机随机派位来决定录取名单。市教育局承担着微机派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同时还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的成员,以及纪检监察、法制、公证、新闻媒体、家长和教师等各方代表,对派位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以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公办初中与民办初中在招生环节,对于无法出示相应证明的小学毕业生,一般规定其须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教育。为确保新生入学资料的真实性和报名材料的准确性,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招生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与教育部门紧密协作,共同出具必要的证明文件。各招生院校在必要时会对学生的入学资料进行家访核实。若发现有人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一旦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架构。市教育局组建了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专项小组,由局长出任组长,分管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局领导则担任小组成员。该小组内部设有办公室,由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基础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民办教育科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各城区教育局局长共同担任办公室的副主任。各城区教育局需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这些领导小组需强化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保障初中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市中招办需在招生方案编制及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阶段,增强与各城区党委政府(包括高新区)的协作,提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效率,扩大各类媒体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构建协同工作体系,以保障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公平性、公正性,并确保其顺利进行。

各地各校需规范操作流程,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来执行小升初招生入学任务。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对小学毕业生的电子信息进行规范和完善,以此提升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这些措施将为小升初学生的登记工作以及有效遏制学生无序流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四)务必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或培训机构举办任何类型的生源调查文化测试,不得将各类考试、竞赛、培训的成果或证书等作为招生录取的标准,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来挑选学生;未经相关批准,不得进行跨区域的招生活动;坚决禁止利用金钱、礼物等手段进行生源的招揽和交易;严格禁止初中学校设立快速班、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同班级。初中阶段的招生任务被列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任何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行为,都将严格追查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

(五)执行严格的工作流程。各招生院校需严格遵守先审批再录取的规定。初中招生及录取的相关手续,需在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限内,统一进行集中处理。在整个录取环节中,必须严格遵循录取审批的程序。若未完成审批手续,任何学校均不得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未经审批的学生,将不予注册。若违反相关规定,一切不良后果将由招生院校承担,同时,学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亦将受到追责。

2025年衡阳市中心城区公办

初中招生服务区划分实施方案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年)的文件》(教基厅函〔2025〕5号)、《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强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政策的意见》(湘教发〔2021〕16号)以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办〔2021〕2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市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区划分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国省相关文件的精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统筹安排下,综合考虑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以及交通条件等因素,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初中(包括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的学校以及国家事业单位所办学校)进行招生范围的合理划分。

片区划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准则,确保区域内满足入学条件的学生能够获得学位保障。同时,优质公办初中应适度拓宽划片范围及招生区域长兴房产 2025,以便让更多适龄儿童能够有机会接触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二)遵循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家庭住址与拟就读学校之间的距离关系,确定划分教育服务区域。

(三)遵循以区域为基准、市级进行协调的原则。在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划片过程中,坚持区域主导、市级统筹,实施“一区一策”策略。依据各城区教育资源的具体分布状况,科学地设定招生区域。对于学位相对紧张或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区域,由市级层面进行资源调剂。

(四)关于相对稳定性原则,需注意在片区划分完成之后,应维持其相对稳定性。若确实有必要进行调整,则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对调整方案进行严谨的论证,并依照划片程序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划片形式

采用单一学校划片与多所学校划片相结合的策略。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区域,实施单一学校划片;而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区域,则稳妥推进多所学校划片,并将热门学校合理分配至各个片区,以促进不同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的总体均衡。同时,热门初中学校也应纳入多所学校划片的范畴。

三、片区划分

雁 峰 区

衡阳市第五中学位于湘江之畔,具体范围涵盖衡州大道南段(不包括巷荫岭、新家村、新家花苑等地)、黄茶南路延伸至蒸阳南路,以及衡常路以北的区域,同时还包括蒸湘中路以东的部分。

衡阳市第十五中学位于湘江之畔,其范围涵盖黄茶南路与蒸阳南路相连,再转至衡常路以南,蒸湘中路以东,以及南三环以北所围成的地带,但此区域不包括白沙工业园所属的部分。

衡阳市第十六中学位于湘江南路西侧,从黄茶路、向蒸路、连双拥支路向北延伸至蒸湘中路东侧;再从蒸湘中路沿衡州大道向北,至红湘南路东侧,雁城西路南侧,沿着蒸湘中路至先锋路和广场路交汇处东侧,解放路南侧,环城南路西侧,直至先锋路南侧所形成的区域内;包括亚华名都、中央公园、湘粤名城;以及蒸湘中路西侧的雁峰区行政区域(不包括白沙工业园所属区域)。

衡阳市成章实验中学招生对象为雁峰区行政区域内(不包括市九中片区)的小学毕业生,只要他们符合报名条件,就可以报名。学校采取“计划招生、超额派位、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未被派位的学生将返回其固定的服务片区学校就读。

石 鼓 区

衡阳市第二中学位于:解放中路北侧,静园路至常胜西路交汇处,再转向蒸湘中路东侧,船山中路南侧,蒸阳北路西侧所围成的地带;以及解放中路南侧,广场路西侧,先锋路至西站正街北侧,蒸湘中路东侧所围成的另一区域。

衡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位于雁栖湖北线,从雁桥红绿灯开始,直至界牌瓷厂内部道路的北侧;望城路连接七里井路,再转向北二环,经过蒸阳北路,然后是望城路,再与107国道相接,最终到达蒸湘北路所围成的区域内。

衡阳市外国语学校位于蒸阳北路西侧、船山中路北侧、蒸湘中路东侧以及蒸水河南侧所环绕的地带。

衡阳市逸夫中学位于蒸水河之北,与蔡伦大道交汇,衔接华源支路,直至蒸湘北路之东。雁栖湖北线与之相连,通往迎雁桥,直至衡阳界牌瓷厂(包括其内部道路)。该瓷厂以南是望城路电厂(不包括电厂本身),而湘江则位于其西侧,整个区域由此围合而成。

衡阳市第十四中学位于湘江与蒸水河之间,由先锋路环绕,城南路与解放中路相连,再向东延伸至蒸阳北路,共同围合而成的区域。

石鼓区第二中学:角山镇所管辖的区域。

石鼓区第三中学位于蔡伦大道东侧,从华源支路出发,沿蒸湘北路前行,转至107国道,再沿望城路继续长兴房产 2025,直至蒸阳北路,再接依石路(即友谊路)的北侧,以及湘江河堤的西侧所环绕的区域内。

衡阳市石鼓船山实验中学招生对象为石鼓区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不包括石鼓华侨城成章实验中学的固定服务片区),具备报名资格的毕业生均可申请。该校招生采用“计划招生、超额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未能被派位的学生将返回其固定服务片区的学校就读。

石鼓华侨城成章实验中学的服务范围明确界定,具体包括依石路(友谊路)以南的区域,蒸阳北路以东的区域,以及由来雁路(衡长路)转向望城路,再接五一路南延线,最终到达湘江北路的整个包围区域。该校对固定服务片区学生完成学业后剩余的学位进行招生,针对石鼓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该服务片区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开放石鼓华侨城成章实验中学的报名渠道。招生工作采用“计划内招生、超额则抽签、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未能被抽中的学生将返回其原固定服务片区的学校就读。

珠 晖 区

衡阳市第三中学位于湘江与耒水之间,地处船山东路,沿京广线延伸,经过光明立交桥,再沿龙家坪路前行所形成的地理范围。

衡阳市第七中学位于湘江之畔,其周边界限为:东风立交桥之南,京广铁路之西,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二医院(即原169医院)之北所围合的区域内。

衡阳市第二十三中学位于耒水之畔,具体范围涵盖船山东路以南、京广线以东,以及由衡茶路至衡州大道所围成的地带;此外,还包括农田区域和空八师地区。

衡阳市第二十六中学:原二七二厂、七一厂辖区范围。

珠晖区第一中学位于东阳渡街道的管辖范围内,同时还包括白沙工业园区南江片区,具体涵盖荷署村、高栗村以及新塘村。

珠晖区第二中学所辖区域包括:茶山坳镇的茶山社区与藕塘村;酃湖乡的胜利村、上托村、光明村、凌塘村共四个村庄;和平乡的湖东村与新华村两个村庄;衡州路街道的王江社区、茅坪社区以及白渔塘社区耒水西岸的部分区域。

珠晖区茶山中学:茶山坳镇辖区北部(除茶山社区、藕塘村外)。

珠晖区酃湖中学所辖区域包括酃湖乡的酃湖村、双江村、长兴村、白鹭湖村、雁东湖社区、清泉山社区,以及衡州路街道的白渔塘社区耒水以东的相应部分。

衡阳市第十七中学招生对象为珠晖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报名资格的小学毕业生。该校招生采用“计划招生、超额派位、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未能被派位录取的学生将返回其固定服务片区的学校就读。

蒸 湘 区

衡阳市第六中学位于蒸湘中路西侧、衡州大道北侧、蔡伦大道东侧以及解放中路南侧的区域内;该区域包括水泥厂、岳屏村以及联合村四至八组。

衡阳市实验中学位于蒸湘中路西侧,从常胜西路沿静园路转至解放中路北侧,蔡伦大道东侧,以及船山中路南侧所形成的地理区域内。

衡阳市第二十中学位于:东至蔡伦大道,南临蒸水河,西接蒸湘中路,北靠船山中路,这四个方位所圈定的地理区域内。

衡阳市衡钢中学的覆盖范围包括:位于衡州大道以南的大栗新村社区、幸福路社区以及杨柳村(蔡伦大道以东的区域),以及北塘村(包含原市锰制品厂家属区)。

蒸湘区蒸湘中学位于蒸水河之畔,蔡伦大道西侧,船山中路北侧,所包围的区域便是该校的服务范围。若该区域内学生的学位需求超出蒸湘中学的供给能力,将考虑从蒸湘区及高新区内的其他学校中调剂部分学位,以弥补学位不足的情况。

蒸湘区呆鹰岭镇中学:呆鹰岭镇所管辖的区域。

蒸湘区雨母山乡初级中学位于雨母山镇的管理范围内,具体包括杨柳村(位于蔡伦大道西侧的区域)。

高 新 区

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位于:蔡伦大道西侧、解放中路南侧、湘桂铁路北侧,以及蒸水南路向东延伸至湘桂铁路东侧所形成的区域内(包括蔡伦大道东侧的长胜管理处)。

高新成章实验学校位于蒸水南路及其延长线所覆盖的区域,该区域西至湘桂铁路,属于高新区管理范围。

衡阳市船山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明确:位于解放大道北侧、蒸水河东侧、船山中路南侧、蔡伦大道西侧的区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可申请。招生采取“计划内到校、超额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未能被派位录取的学生,将按照志愿顺序,通过超额派位的方式,调剂至市华新实验中学、高新成章实验学校或蒸湘中学就读。

衡阳市第九中学的招生范围包括:位于白沙工业园北片区的区域,以及雁峰区的奇峰村、五星村和兴隆村,这些村庄的适龄子女均可申请就读。

该服务区域的划分相对固定,在招生实际操作中,市中招办会依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整体统筹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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