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局:965559
郑州市城管局:67182966
郑州市工商局:12315
郑州市公安局:69623800
郑州市物价局:12358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
【延伸】
河南商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打击商品房非法预售现象,旨在加强和规范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的管理,防止侵害民众权益的违法行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特此发布了《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司法部等七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实施打击侵害群众利益、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编号建房﹝2018﹞58号),其中明确提出,查处商品房违规预售是专项行动中打击违法行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关键环节之一。
7月初,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再次发布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编号豫建房管﹝2018﹞29号),其中对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管进行了强化,并具体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实施包括16种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销售活动。
【13条房产"军规"】
所售房屋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房价
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其销售区域不得向公众开放。在咨询中心、接待中心等类似场所展示产品时,严禁包含销售信息的推荐。同时,严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牌、传单等渠道非法发布广告,亦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展销活动。
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销售行为均属违规房地产企业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认购、预订、排号等手段,亦不得通过发放VIP卡等手段向消费者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金、预付款等类似性质的款项。
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需依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29号)的规定,于销售现场醒目处张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同时展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住宅质量保证书范本、住宅使用说明书范本、预售方案、每套房屋的价格信息等相关材料。
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天内全面公布所有待售房源及其价格,且必须依照申报的价格,清晰标注价格对外进行销售。同时,企业的优惠促销活动需在销售现场明确展示,并在动态销售控制表中进行标注。
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务必迅速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预售项目的信息注册,并且要在售楼部的显眼位置贴出明确表示不拒绝购房者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式承诺书。
商品房违法预售明确查处部门
六、若未获得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却以房屋销售名义向公众不特定人士募集资金,此行为涉嫌非法吸纳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将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处。
已获得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和建设批准,然而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企业营业执照,若通过认购、预订、排队编号或发放VIP卡等手段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金、预付款用于预售房屋,此类行为将受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依法调查与处理。
未经取得房地产开发营业执照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以及未经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擅自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包括网络平台业务)的行为,均将受到工商部门的依法惩处。
对于未获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或超出资质等级范围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的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处。
十、一旦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未依照规定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或涉嫌价格欺诈行为,相关责任将由物价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或者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户外媒体等平台非法发布房地产广告,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对于企业自行在墙体、围挡等处设置的违法广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或强制拆除。
对于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标准的住宅项目或发布未达标住宅项目信息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房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若未在售楼部显眼处公示拒绝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承诺书,对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限制、阻碍或拒绝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其进行公开曝光。
(河南商报编辑 施尚景 首席编辑 徐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