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全装修的通知吉建办〔2018〕35号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25-05-22 09:06:0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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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政策 _四平市房价_

_ 吉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政策 _四平市房价

关于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全装修的通知

吉建办〔2018〕35号

各城市(州)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城市规划部门、房产管理部门,长白山管理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省内各县级(市、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规划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以及省内各国家级开发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规划部门:

为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意见》(编号吉政办发〔2018〕12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建议》(编号吉政办发〔2017〕55号)的要求,加速推进商品住宅的环保建设,减少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损耗,力求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住宅的整体质量,优化居住环境,特此通知全省加快商品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具体措施如下:

本通知中提及的商品住宅全装修,指的是在商品住宅交付入住之前,依据吉林省制定的地方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DB22/T5004-2018)的规定,对住宅内部及公共区域的固定表面、设备管线以及开关插座等所有装修项目都已完成并安装,同时,厨房和卫生间的基础设施也已安装妥当。

自2018年9月1日起,对于新获得土地并建设的新装配式住宅,以及设区市条件较为成熟的商品住宅工程(以下简称住宅工程),将全面实施全装修。在其他区域,商品住宅的建造则被鼓励采用全装修方式。而对于非商品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均可参照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全省范围内全装修监督管理的指导职责。市级及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全装修的具体监督管理任务;在提出新的土地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时,规划部门需明确全装修住宅的开发建设要求、面积和比例等关键信息,并将这些内容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加条款,同时依法强化规划管理工作。

四、需明确全装修住宅相关各方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需承担全装修住宅的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协调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设计单位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和合同条款,将全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并对设计质量承担全部责任;施工单位需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全装修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理单位则需依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通过现场监督、巡查和同步检验等方式执行全装修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承担监督责任。

五、全装修住宅项目采用建筑与装修的一体化集成设计模式,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及管线等各专业设计进行统筹规划,确保固定面、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基本设施等设计同步实施,一次性完成。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确认全装修住宅项目后,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审查。

六、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需依据装修设计文件搭建样板房和产品展示区,并展示装修施工工艺。样板房需如实展现装修的规格与施工的品质,作为房屋交付时的参考依据。交付的装修品质与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所展示的水平。同时,倡导建设单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差异,科学合理地制定装修标准。提倡采用多样化的装修方案,推出多款不同价位和风格的精装修住宅,旨在实现标准化与个性化的和谐统一,从而更好地迎合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七、全装修住宅需选用绿色环保型、具备防火阻燃特性、持有质量认证文件,并且所有性能指标均达到国家及省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材料、产品、组件和设施。需遵循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造的标准进行操作,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和集成式建造技术,迅速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造、装配式施工、成品化装饰、信息化管理为标志的装修产业化进程,全面提高本省商品住宅的工程质量与品质。

全装修住宅的施工单位需依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装修工程的专项施工计划。该方案需经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批准,然后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执行。同时,要细致地进行技术交底,实施防裂、防水、防堵、防结构破坏等有效措施。此外,要加强关键工序的管控,全面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的检查、检验和记录。这样,可以有效地预防和避免“裂、渗、漏、堵”等常见的质量问题,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秉持文明环保的施工理念,通过实施预拌砂浆和干法施工等手段,有效遏制施工现场粉尘、废气以及建筑垃圾的排放四平市房价,并对废弃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进行妥善处理,以此降低建筑扬尘、施工噪音和振动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九、在建设全装修住宅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成品进行全程保护,施工单位需严格执行工序管理,并加强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措施;在竣工验收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建设单位需实施定期巡查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强化成品保护,同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四平市房价,则不得交付业主使用。

十、全装修工程作为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需遵循住宅工程的基本建设流程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其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均需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全装修住宅需严格按照工程验收规定,分别进行分部与分户的验收工作。建设单位需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依据现行标准规范,对装修工程实施分户验收,并建立相应的分户资料档案以供查阅。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建设单位与购房者需明确标注装修规范、主要建材、配件、构件、设施的技术经济参数及质量级别、施工品质及保修期限等详细信息。交房时,建设单位需向购房者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指南。住宅质量保证文件需包含装修项目的详细清单,以及主要建材、配件、构件和设施的生产商资料、品牌标识、型号规格、性能参数、质量级别,室内环境检测的成果报告和保修服务期限;同时,住宅使用手册应详细说明住宅的各项功能,以及设施设备的操作、保养与维护的相关要求。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向物业服务企业转交包括全装修设计的竣工图纸在内的相关文件。一旦物业服务企业发生变动,必须立即将这些资料转交给接替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施工单位和建设方需依照质量保修书的规定,对装修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同时积极研究工程质量缺陷的保险制度,并构建装修质量的保险保障体系,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为促进全装修住宅的开发与建设,对相关工程实施绿色审批通道,允许优先提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审批、审核、审查、备案等申请,享有优先资格参与工程领域的评优、评奖活动,以及优先提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住宅性能认定的申报。

十四、交付使用的全装修住宅,严禁私自拆毁承重墙或损坏受力钢筋,亦不得擅自改动水、电、燃气、通信设施以及防火门等配套系统。若在装修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划设计、建筑市场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者未履行保修责任,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其行为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并纳入诚信管理体系。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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