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是我国重要产业之一,房地产中介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房地产业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目前房地产中介鱼龙混杂,发布虚假信息,甚至欺骗买卖双方,不当炒房,扰乱二手房交易正常秩序。
日前,杭州萧山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地产中介公司向原房东预付定金建房但未登记、冒充“原房亲戚”欺骗上下的案件。 “原住户”与新卖家“讨价还价”高价出售,欺骗买卖双方不仅赚取中介服务费,还稳定楼价抢夺售房差价协议。
绍兴法院经审理,依法撤销了双方的房屋买卖及中介服务协议,并判决房产中介工作人员退还卖方押金20亿元,并按月支付利息。
事情的由来:
订二手学区房,希望能拿到好学区房
2021年3月,卖家小何经杭州市越区一家房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介绍,看中了位于杭州市越区某学区的一套房子。中银区.
期间,自称业主同事、自称“房产实际业主”的小邱以买家身份参与谈判。
最终,小何、小秋(过户到小宇名下)与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屋销售及中介服务协议》。 肖何以272亿元的价格订购了上述学区房,并就购房价格和房屋转让等事宜达成了协议。 。 小何给了小秋20亿元的定金买房。
真相浮现:
买家不是亲戚? 不是业主吗?
他们是谁?
协议签订后,小何意外发现小秋竟然是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 也不是萧宇的同事!
萧何对屋内提出控诉,并继续询问了解。
原来,同样是在2021年3月,就在小何自己买车的前4天,小秋通过经纪公司与第二人小宇签订了《房屋销售及中介服务协议》。 他以一亿元的价格购买了学区房,并就房价、中介费等的支付达成了协议,并要求小雨无条件配合,稍后过户给小秋指定的人。
此后,小宇收到了小秋的押金,但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房子仍在原房主小宇的名下。
至此,小何感觉自己受到了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误导,于是通过各种渠道向经纪公司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并多次与经纪公司沟通,但均遭到拒绝。 肖宇指责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欺诈行为中介哄抬房价,要求撤销协议,并要求公司返还20亿元保证金。 经纪公司不同意,称房产本身没有问题,并认为小何提起诉讼的主要原因是学区房价格上涨。
法官听到:
若构成欺诈,将依法取消并退还押金,并给予赔偿
绍兴法院经审理查明,小秋明知自己是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从事学区房炒作,但为了抢到差价,故意隐瞒身份并签字与小禾签订合约,作为小宇的经纪人。 涉案协议主体明显具有诈骗上诉的主观故意; 其故意向小何隐瞒,其于2021年3月以262亿元的价格向第五人肖宇订购了涉案房屋,并仍以卖方名义与小何进行谈判。 呼吁签署《房屋销售及中介服务协议》,并加价10亿元。 诈骗行为事实清楚; 意思是向小宇订房子。
经纪公司明知被告小秋的身份,也是小秋与小宇协议中的中间人,尽管该经纪公司也对小何实施了欺诈行为。 因此,绍兴法院依法撤销小何、小秋与经纪公司签订的《房屋销售及中介服务协议》,责令小秋退还定金、支付月息等。
法庭声明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住的不炒的,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原则之一。 在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手房市场中,中介服务公司掌握着大量的二手房信息,在连接过去与未来、交换信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房地产中介应真实有效提供信息中介哄抬房价,不应稳定房价,否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广大参与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也应理性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中介服务机构,审慎签订购房协议和中介协议,并关注产权人信息、所在地、是否有抵押贷款和学区。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避免陷入买房陷阱,不能随波逐流盲目转单。 发生纠纷后,要及时固定证据,也可以向行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