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怎么样? 这房子不是很好吗?
清爽、干净、透明
你以为小编今天是来卖房的吗?

今天小编就来表扬一个被执行人!

3月26日,长兴县法院执行局民警黄永强带领亿旺房屋拍卖的买家范先生到房屋现场办理交割手续。 用被执行人递来的钥匙打开门后,黄永强吃了一惊。 与以往交付的网上拍卖行的凌乱或被执行人的纠缠不同,这座房子不仅没有留下任何人为损坏的痕迹长兴法院拍卖二手房,而且还被打扫得一尘不染。 ,阳光照在房子的木地板上,整个房子显得清新干净。
买家范先生也很惊讶:“没想到原主人能清理得这么好,出乎我的意料,他一定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
房子的原主人陈芳(化名)是一位商人。
2009年,陈芳向长兴一家银行借款40万元创业,并用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为贷款提供了最高额抵押担保。 原本以为很快就能还清,没想到我的生意彻底失败了。 贷款到期后,陈方东想尽一切办法全额偿还银行贷款。
2017年7月,银行将陈芳告上法院,要求其偿还未偿还的20万余元贷款及利息。 经长兴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在一个月内偿还贷款及利息,银行优先折价或使用拍卖所得偿还抵押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和销售。
一个月后,经银行申请,法院依法查封了陈芳的房屋。 同时发现该房屋已被二次抵押,抵押金额超过80万元。 法院在征求了陈芳夫妇的意见后,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了一家评估公司对房价进行评估,随后裁定进入司法网上拍卖程序。 2018年3月,买家范先生以最高价拍得拍卖(出售)标的物。
“这套房产是陈放唯一的住所,据我了解,他前段时间腿脚不便,所以能这么快配合法院完成腾出房子的工作,我感到很惊讶”。 黄永强表示,同时长兴法院拍卖二手房,他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从房屋价格中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及复议案件”,希望给陈芳及其家人一个缓冲过渡期。
赞扬被处决的人后
小编又来给大家科普一下知识了。

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的“唯一房屋”只有一处。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唯一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虽然被执行人名下登记的只有一套房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仍可以执行登记在其名下的“唯一房屋”:
(一)对被执行人负有抚养、赡养、赡养义务的人在其名下有其他维持生活必需的住宅的;
(二)第一审诉讼、仲裁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被执行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唯一的房屋”所在地的农村拥有宅基地并建造自己的房屋,或者被执行人拥有小产权房屋的以及其他权属有缺陷、不能自由转让的房屋;
(四)被执行人将其“唯一住所”用于出租、出借,或者虽未出租、出借但已闲置一年以上的;
(五)被执行人的“唯一房屋”是指被执行人按照执行依据应当交付的房屋;
(六)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提供住房,或者同意按照当地平均租金标准租赁住房(县级市、县、区)住房租赁市场。 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将从价格变动中扣除;
(七)其他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