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同志,我的电动车丢了!”
1月5日8时许,杨女士到长兴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刚发现元旦期间停放在单位宿舍的电动车不见了……
“事虽小,事关民生!案件虽然不严重,但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一定要尽快破案!”
和平派出所高度重视此案,立即展开侦查。负责该案的民警韩辉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积极寻找破案线索。经调取案发企业派出所大量监控录像,发现1月1日22时许,有人骑车偷走被盗电动车逃逸。但由于当时天色昏暗,且狡猾的嫌疑人戴着面具,看不清面部特征,视频跟踪在路口处失去踪迹。案件暂时陷入僵局。
韩辉没有放弃,他思考着案发的公司,突然,一条线索渐渐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前几天去公司的时候,负责人无意中提到,1月2日,一名员工未经任何手续就离开了公司,匆匆带着宿舍里的物品私自离开,辞职时间和案发时间非常接近……”韩辉敏锐地意识到,这名无故辞职的任姓员工,可能和本案有着密切的联系。
想到这里,韩晖立即调整侦查策略,通过网格派出所前期建立的公司员工台账,调取了任某的相关信息,发现其体型与视频监控中出现的犯罪嫌疑人相符。

▲嫌疑人指认现场
“我们经常到辖区内企业走访,了解企业反映的情况,收集相关资料。”韩晖说,长兴公安机关改革以来,基层民警的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了!这为严厉打击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
经侦查,发现任某暂住东山村一出租屋内长兴500以下租房,民警果断行动,迅速赶赴现场将任某抓获,一举将任某抓获,并当场缴获被盗车辆。
经侦查,任某(男,35岁,河南人)对盗窃电瓶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1月1日晚,其见杨女士的电动自行车钥匙未取下,突然决定行窃。
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
当民警将追回的电动车还给记者杨女士时,距离报案还不到三个小时,“没想到我的电动车还能被找到,更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找到了,长兴警方真的太棒了!”

▲办案民警将电瓶车归还给杨女士
是非对错,有时只是一念之间,背对悬崖,前路坎坷,切记不要拿别人的东西,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长兴500以下租房,盗窃、骗取、抢劫、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龙警官提醒
1. 离开车前锁好车,不要冒险
有些车主认为停车几分钟没什么大不了,离开时也不锁车、取钥匙,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 增加一个额外的锁,用于锁定前轮和后轮
在原车锁的基础上加装防盗性能好的车锁,前后轮分开锁,选锁时尽量选择防盗性能好的十字锁芯的U型原子锁或者圆柱型防盗锁,这种锁用工具配制比较困难。
3.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财物被盗,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各位小伙伴们看完别走,我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