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虽小,却关系民生
长兴公安局坚持发展
新时代的“枫桥体验”
扎实推进新“五小工程”
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今天上午,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收到了志城街道万红洞社区窦女士(化姓)写着“治安模范,解除群众后顾之忧”的感谢锦旗,表达了对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的感谢。城东派出所民警追回赃物。 偷一辆电动车。
6月15日21时00分,城东派出所接到家住万红洞社区窦女士(化姓)报案称,她的共享库号牌两轮电动车停在西门停车场19时30分左右,大润发超市被盗。 车被偷了。 车身白色带黑点,无后备箱,50%新。 损坏价值约1200元。
接到报案后,城东派出所民警凌旭东、徐峥迅速组织走访和视频监控,最终确定了盗窃嫌疑人的身份。 随后,他们组织警力驻扎在嫌疑人出租屋附近长兴租房58,6月17日晚,他们在城街区A村终于成功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监控荧幕

识别场景
调查:6月15日晚8时,王某(男,48岁,河南省商丘市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到长兴大润发超市购物。 当他买完东西出来时,看到超市附近停着一辆电动自行车。 电动汽车的钥匙没有被拔出。
王某立即想到自己现在骑的电动自行车是老板的,老板此时向他要自行车。 他以为自己很快就没有电动自行车可以骑了,一时之间,他很贪心,想骑这辆电动自行车。 自己用吧。

于是长兴租房58,王某利用周围无人的情况,骑上没有钥匙的电动车,回到自己租住的志城街道一村,并将电动车的车牌摘下,扔进了垃圾桶。能。 偷车后,王某再次步行回到大润发超市,骑着自己骑的电动车回到出租屋。
目前,因王某行为构成盗窃,情节严重,已被长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被盗车辆已被追回。

回收的电动汽车

被送往看守所(左三为王)
龙警官提醒广大市民
停放电动汽车时
请务必拔下钥匙并将其锁上
提高安全意识
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