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夏季休渔期结束
为期三个月的南海伏季休渔期结束,汕尾沿海渔民迎来休渔期。近年来,受“三无”船舶增多等因素影响,海上安全隐患和港口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三无”船舶进行走私、偷渡、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17日,在汕尾市“一打一拆三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南都记者了解到,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汕尾共查获“三无”船舶970艘,销毁919艘;取缔渔船修理场(厂)7家,查获海上违法犯罪案件103起。

查扣“三无”船舶970艘
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消除水上顽疾
汕尾市海岸线长455.2公里,占全省海岸线的11.1%,管辖海域面积2.39万平方公里,许多渔民、困难群众以船为家,随地停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三无”船舶进行走私、偷渡、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长期困扰汕尾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水域环境和社会治安的一大顽疾。
今年7月,汕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强,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陆锋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渔业涉海整治工作,提出开展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拆除原省级财政渔船、整顿涉渔乡镇船舶和国家财政渔船、整顿渔船违法违规作业、整顿海洋环境等“一打一拆三整治”行动,铁腕整治渔业涉海乱象。
广东省渔政局汕尾分局局长陈焕伟介绍,该市设立18个集中扣押船舶点,采取“分散、集中、常态化”的渐进式措施,全方位开展“打、拆、整”打击行动。截至8月15日,共扣押“三无”船舶970艘,销毁919艘,取缔渔船修理场(厂)7家,查获海事违法犯罪行为103起,刑事拘留4人,传唤5人。
“目前全市已投入3亿多元资金用于补贴省级国库渔船减量改装。”陈焕伟说,目前781艘原省级国库渔船已完成减量改装申请,59艘已完成拆除。同时,对国库渔船和涉渔乡镇船舶进一步整改也已完成,全市国库渔船已完成安全隐患大检查,目前159艘渔船被禁止出海,能出海的渔船均已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并完成消防安全整改。涉渔乡镇船舶复检工作基本完成,已注销登记82艘。
按照汕尾市既定的路线图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集中整治用一个月时间,省库区渔船渔民减量改造用六个月时间,乡镇渔船规范化整治用三个月时间。预计到2020年底,渔船检验备案执行率、老旧高危渔船隐患整改率、渔船纳入动态信息系统监管率“三个100%”,从根本上净化海上安全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

汕尾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海洋环境整治行动
信息化为渔船管理织起“天罗地网”
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容易被交警和摄像机监控到,但要监控海上渔船的一举一动却非常困难。
汕尾制定了“港长制”“船长制”,形成“以海湾管港、以港管船、以船管人”的长效机制;实行船东、船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对渔乡船舶统一编号、发放船舶证书,加强日常监管;省属渔船拆解后,按照“一船一档”原则归档保管。
印发《关于规范乡镇船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目前,汕尾市所有渔业乡镇船舶均安装定位装置,所有库区渔船均安装北斗、AIS通讯导航设施,提高卫星电话配备率,推进渔船监管信息化、可视化,全面实行海上电子围栏管理。
南都记者了解到,汕尾市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渔业船舶安全整顿工作》等5个文件,对上述四类船舶进行分类管理,落实处置管理措施。截至目前,已登记3459艘船舶,并落实整顿措施,包括配备救生消防设备、组建队伍跟进生产、配备充足船员、购买渔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等。
“我们将在现有的岸基雷达基础上再增加2座,实现我市近岸海域全覆盖,形成渔船监管双保险。”陈焕伟说,依托“大数据+网格化+群众线”平台,建立“定岗、定架、定人、定责任”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船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和部门职能优势,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发挥监管合力。

政策为渔民提供安全网
专项行动中,汕尾把解决渔民生计作为立足点。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永伟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协助沿海各县(市、区)制定渔民转岗就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把渔民转岗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准确掌握岗位空缺特别是普工信息,引导、动员企业多腾出适合渔民转岗就业的岗位,降低招工条件,吸纳更多转岗就业的渔民就业。 截至目前,已收集发布全市92家企业5232个招聘岗位,涵盖加工制造、家政服务、食品加工、房地产等行业,为渔民转岗就业提供适宜的经营者,落实困难渔民救助措施,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渔民给予临时救助。目前,共有19户91人困难渔民纳入低保。
对于有创业意愿的渔民,“创业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享受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陈永伟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经整理出适合渔民创业的扶持政策,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向的,由定点培训机构为其提供免费创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促进其创业成功。此外,创业渔民还享受租房补贴。创业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自费创业并租用经营场所的,每年享受4000元创业房租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四是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的企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补贴,最长3年; 对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的,可实行每人最高30万元、总贷款额最高300万元的“捆绑”贷款。
撰文:南方都市报记者 唐建锋
摄影:南方都市报记者唐建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