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购房者贷款买房被办消费贷,银行回应处理进展

发布时间:2024-06-20 19:21:1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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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濮阳购房者贷款买房却被扣消费贷”事件引发关注。涉事部分购房者称:“我们已经还贷两年多了,最近银行下调了存量房贷利率,但我们的贷款还款额没变,就发现被扣了消费贷。”

11月8日,濮阳农商银行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回应此事的处理进展:“昨晚总行相关领导就此事召开了会议,研究了处理办法,接下来将根据调查结果,采取进一步的处理办法。”

“直到我意识到我申请的是消费贷款,我才降低还款额。”

据买家何亮(化名)介绍,2022年1月,他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濮阳一套二手房。随后,在房产中介的指导下,他到河南农商银行办理贷款。近日,相关部门出台新政策,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但他发现自己的贷款利率并未变。今年10月初,银行工作人员回复何亮称,他申请的贷款是“消费贷”。

河南濮阳也有不少购房者遭遇了和何亮一样的情况。新京报记者多方联系发现,这些购房者均曾向濮阳农商银行、台前农商银行(均为河南省农信社分支机构)申请过贷款。贷款大多发生在2021年,也有少量发生在2022年初。

对于整个申请贷款的过程,何亮回忆,自己是通过房产中介跟买家达成协议,自己付首付,然后申请贷款。办理银行手续时,买卖双方和中介都在银行,银行和中介的工作人员都没有说明贷款用途。当时,贷款合同上贷款用途一栏是空白的。他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一步步签字按手印,也没人提贷款用途。“我到现在还没收到贷款合同,据我所知,我们这边的买家,有的贷款合同上写着装修贷款,有的合同上写着空白。”

和何亮有着类似经历的陆莉(化名)说:“2021年买房时,借了40多万,还款期20年,当时的利率是6.55%,每个月要还3000多元。由于是按月还款,而且利率和当时首套房贷款利率基本一致,所以我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还的是消费贷款。另外,如果是办理装修贷款,银行还应该到客户家里看看是否装修、装修的标准等,但当时濮阳农商银行根本就没进去查。”

据濮阳当地银行业人士透露,2021年濮阳首套房贷款利率在6%左右,二套房贷款利率上调约一个百分点。如今,濮阳当地银行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了调整,如农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已调整为3.9%。

所以,在银行近期实施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后合同补充协议 房地产,这些购房者发现,自己此前购买的首套房贷款还款额并未减少,后来才知道,自己已经还了两年多的贷款,其实是消费贷款。

一些购房者已经签署了贷款修改协议

相比住房抵押贷款,消费贷款额度较小、期限较短,且通常利率较高。早在2021年3月,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就发布《关于防范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严禁以经营性贷款、消费性贷款方式购房。

当地一位接近银行系统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部分银行这么做,主要是因为房贷授信额度不够,所以才想出上述“变通”方案,通过一系列操作,把消费贷款“掏出来”当做房贷。“上述情况可能引发较大金融风险合同补充协议 房地产,即使购房者知情,中介承担责任,银行也难逃其咎。仅靠银行自查是不够的,上级监管部门应该介入查处。”

为进一步了解上述问题进展,11月8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濮阳农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昨晚领导又开会研究此事,会继续调查。这些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上,虽然没有写明贷款用途,但基本都会向客户说明贷款用途,并要求客户签署贷款情况告知手续。由于涉及部分中介机构,不排除存在诈骗的情况。最终将根据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有购房者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濮阳农商银行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一是签订补充协议,将贷款利率变更为5年期以上LPR(即4.2%),期限为两年;二是整个合同期内,利率调整为5年期以上LPR+80个基点(即5%);三是直接找资金公司,一次性还清贷款,然后再申请新的贷款。

一些购房者对此表示不满。“即使银行现在把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到4.2%,也不保证以后你还能继续享受。另外,如果个人有消费贷款,再申请其他贷款,利率和房贷不一样。我们要求把消费贷款调整为房贷,首套房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执行。”陆莉说。

随后,多位购房者透露,经过一番反馈,河南台前农商银行已与部分购房者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意将“一般个人消费贷款”变更为“个人二手房贷款”。部分购房者还提供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一般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变更补充协议》,该协议仅约定了利率、基点的变化,但并未约定贷款性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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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提供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一般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变更补充协议》。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新京报记者 张健

编辑:吴欣 校对:杨旭丽

记者邮箱:zhangjian@bjnew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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