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若干措施》(九府办字[2022]58号)文件,做好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经市政府同意,6月2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九江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印发了《九江市中心城区申请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购房补贴对象及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等。
住房补贴对象及范围
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建非住宅住房、二手住房的家庭或个人。
满足上述条件的,契税缴纳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6月30日前。因购房者其他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的,申请补贴截止日期可延长至2024年12月30日。
九江市中心城区包括旬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购房行为时间界定: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在《九江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买卖双方在房地产登记窗口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购房补贴申请人与购房者必须为同一人,购房者为多人的,以缴纳契税的人为补贴对象。
细则规定,2022年6月2日前(不含6月2日)已完成网签,在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提出撤回(取消网签备案)申请的,须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先行受理,待开发商将购房款退还买受人后,再为其办理取消网签备案。同一家庭(夫妻及其父母子女)再次购买同一房地产项目新建商品住房的,不享受购房补贴;同时,购买已注销登记房屋的其他买受人不享受购房补贴。
住房补贴标准
自2022年6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买家庭唯一的新建商品住宅(含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改良型新建商品住宅、城市有2名18岁以下子女、3名18岁以下子女的家庭或个人,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补贴。
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已缴纳印花税50%的补贴。
上述购房补贴不可重复享受九江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购房家庭或个人只能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1.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①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者,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下载填写《九江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
②申请购房补贴所需材料:购房合同页、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家庭成员信息及婚姻、户籍材料。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买房地产项目商品房的购房者收集住房补贴申请材料(《九江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住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按照“住房补贴类别”进行分类,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定期召集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发放购房补贴。
2. 新建非住宅及二手住宅契税补贴申请流程
①契税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即申即享机制。
② 购房者缴纳契税时,还应当填写《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九江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并提交交易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等复印件,购房者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等证件到受理窗口即予受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无误后,接收契税补贴申请材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定期将申请材料转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九江市中心城区住房购置契税补贴申请表》后,将契税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