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及定义

发布时间:2024-09-14 18:04:2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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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减_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_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吗?

答: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于农产品经营的土地(包括自有土地和租赁土地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下同)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或征收,按照其他产品交易面积与农产品交易面积的比例确定。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定义是什么?

答: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是指经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和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现货批发或者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类、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动物、食用林产品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的其他食用农产品。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不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商业餐饮、娱乐区,是否可以享受上述优惠待遇?

答: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不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商业餐饮、娱乐等物业和土地,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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