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的高价做出价格承诺?
使用过期的调味料并且卫生状况不佳?
游客预订的民宿,
运营商单方面违约、中途提高价格?
你们竟敢损害平潭国际旅游岛的形象!
惩罚!
惩罚!
惩罚!

价格欺诈、虚假承诺?罚款7万元!
随着“五一”小长假临近,平潭核心商圈、景区酒店、民宿价格纷纷上涨,受此影响,平潭部分酒店、民宿价格上涨引发关注。
18日,平潭旅游动态信息系统监测到一条与旅游相关的信息,网友“巫山云海”在今日头条上发帖称,平潭一家酒店在“五一”假期期间房价过高。接到该舆情信息后,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多名执法人员当天下午便前往涉事酒店检查情况。

据了解,“巫山云海”提及的酒店位于海坛区东湖村,为一家酒店的加盟店。执法人员发现,该酒店现场公示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宿业价格承诺书》内容虚假,其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规定》,涉嫌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等价格信息。
经查福建平潭房价,2021年8月1日,该酒店负责人签署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宿业价格承诺书》并加盖了运营公司公章。执法人员当场发现承诺书上标注的2021年6月各房型均价不在正常范围内,随后从该酒店业务管理系统后台调取2021年6月房费明细。经统计发现,运营方签署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宿业价格承诺书》中对外承诺的价格明显高于2021年6月单人间(大床间、高级大床间)实际成交均价。

试验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办案人员表示,综合各项调查证据,该酒店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宿业价格承诺书》中,使用虚假价格信息作出价格承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责令酒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7万元。

试验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区市场主体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持证经营、明码标价,保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搞模糊价格、虚假价格等形式的价格欺诈,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对群众举报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食品过期或卫生条件差?
罚款1.3万元!停业整顿!
18日,微信公众号“中国平潭”推送的一篇文章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在文末留言,称赞相关单位“反应迅速、行动有力”,同时也呼吁各商家“诚信经营,共同打造美好平潭形象”。19日,记者从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餐厅因食品过期、卫生状况差等问题被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罚款1.3万元!对于抖音网友dyuegiq4dk6p反映的扁肉价格等问题,联系该网友后将锁定证据,如餐厅确实违规,将予以处罚。目前,尚未联系上该网友。





【活动回顾】
18日上午,平潭旅游动态信息系统监测到抖音用户(ID:dyuegiq4dk6p)在平台发布题为《平潭避雷记》的短视频,称长江高某餐厅一碗扁肉汤要68元,烤肉没烤熟,卫生状况差。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对经营行为进行全链条检查。当天下午,对该门店进行了停业整顿,并依法立案查处。
【最新进展】
19日上午福建平潭房价,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君山分局再次联系该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当天下午,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案件审查会,对该店的违法事实作出了相应的处罚通知书。
据悉,上述经营者在餐饮服务中使用过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构成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没收过期的泰式甜辣酱。
此外,执法人员18日现场检查中发现,厨房卫生状况较差,现场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未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行为,并处以3000元罚款。
最后,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区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经营,增强自律意识,规范生产加工,加强服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把食材进货关,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规范储存,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即将过期、过期食品,实行明码标价,确保“舌尖安全”,切实提升游客满意度指数。
违约涨价?罚款4000元!
19日,记者从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平潭一家民宿因未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提供住宿服务、单方违约以及在“五一”假期期间随意抬高价格向来平潭旅游的游客出租房间,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000元。
11日,实验区消费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网络平台预订了峙民宿,原先约定的“五一”期间住宿费为2天899元/套,并已向商家支付了押金,但对方却突然单方面违约、拒绝出租。
接到投诉后,试验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立即指派执法人员深入调查。经核实,支某的民宿为自有住宅,共有3个房间(除主卧外),用于民宿出租。3月22日,游客通过小红书联系到民宿经营者丁某,以899元/套2天的价格预订了4月30日、5月1日的房间;3月23日,丁某向消费者收取了399元押金。但这期间,丁某家人认为上述价格对于“五一”期间出租来说太低,对租金有异议。于是,丁某决定不按约定的价格出租给客户,并要求其将价格提高到1000元/套每天才同意出租。经过协商,客户最终同意以每天800元/套的价格租用,预订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1日。
试验区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办案人员介绍,按照原协议,成交价格为449.5元/套/天,丁某最终将价格抬高至800元/套/天,该行为涉嫌违反《福建省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相关规定,构成未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提供住宿服务的行为,决定对其处以4000元罚款。
在此,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各位民宿经营者诚信守法,明码标价,如实宣传,优质服务,信守承诺。市场监管局还将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建立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国际旅游岛形象。
平潭市场监督管理局
再次提醒该地区所有旅游经营者
打造和维护平潭国际旅游岛良好形象
任何扰乱或破坏市场秩序的严重行为
将受到严厉处罚
特别是五一、暑假、国庆等旅游旺季。
要提供诚信、细致的服务。
优质服务赢得游客、树立形象
平潭县旅游文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醒游客
如果你在平潭旅行期间有任何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