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余婷
安居乐业,在自己打拼的城市买一套房子,或许是很多从早到晚努力打拼的年轻人的目标。但在经历了看房、选房、首付、贷款等一系列流程后,终于搬进新家时,却突然从邻居口中得知,自己花 157 多万买的房子里发生了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他们想和原房东核实、协商,却被人阻拦。
近日,来自成都的向先生就遇到了这样麻烦的情况。据了解,因沟通无果,向先生目前已将原房东夫妇及中介公司四川链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链家房产)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回购房屋并赔偿因房价上涨造成的差价及其他损失。

花157万买二手房
准备和女朋友结婚
2021年1月19日,是移居成都的年轻人项先生一生中重要的日子。
经过漫长的看房、选房过程,他最终决定购买锦江区一套二手房,建筑面积84.34平方米,总价1576666元。当时项某在链家房产上班,出于对公司服务的信任和了解,他决定通过链家房产完成交易流程。在敲定一些购房细节后,小项与房东赵某、刘某夫妇签订了《现房买卖合同》,对房屋过户时间、价款支付、违约责任、房屋内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等事项做了明确约定,并由买卖双方签字、链家公司盖章确认。
合同签订后,肖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卖方支付了房屋首付,申请了贷款,向税务部门缴纳了税款10.9万余元,向中介公司链家地产支付了经纪费用4.7万余元,向担保公司支付了卖方结清房贷的手续费3020元。
2021年5月25日,小翔办理了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7月份,他正式搬进新家。
停留半年
突然发现买的是个“鬼屋”
然而,让肖翔没有想到的是,搬进新家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
2022年3月,小翔从和小区清洁工阿姨聊天中得知,自己2019年8月中旬买的房子里,曾发生过一个小孩坠楼身亡的事。小翔一开始有些不相信,但询问了院子里其他邻居后,发现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
小翔随即通过链家询问卖家,但夫妻俩犹豫了一下,并未正面回答。当小翔想跟卖家核实时,却发现自己被拉黑了。“我买下这套房子链家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原本打算今年结婚时当婚房用,知道这件事后,我和女朋友都不敢再住这套房子了。”
小翔称,链家提供的其与卖方签订的《成都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第四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甲方确认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该房屋期间,未在该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坠楼死亡、意外死亡等)。”若与小翔一样,该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成交价款回购。如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购房款的两倍承担赔偿责任。”
通信失败
将房东中介告上法庭,要求“回购”
好不容易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却不敢一个人住,每个月还要还6000多元的银行贷款。经历了买房的酸甜苦辣后,小香无奈之下,将卖家夫妇及房产中介链家地产告上了法庭。目前,晋江法院已受理此案。
2022年6月2日,小翔委托律师向卖方夫妇发出函件,要求其于6月7日前按当时的交易价格回购该房屋,同时赔偿购房时已偿还的税金、中介费、担保费、抵押贷款利息等损失。
卖家收到律师函后,通过微信回复,承认其孩子确实在该房屋内发生意外身亡,但至今未回购该房屋。
链家回应:
愿意提供“底线”担保,按购买价回购房屋
据了解,按照流程,通过链家进行购房交易签约时,工作人员会向买卖双方宣读合同内容,并询问卖方“房屋内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等情况,而链家地产的房屋维护人员也会在成交前上门核实房屋相关情况。但如果原房主刻意隐瞒事实,或者非正常死亡情况比较隐蔽,也可能导致维护人员无法核实。因此,链家地产也承诺,成交后一年内为“担保期”,如发现房屋存在相关问题,链家地产将提供回购、预付款等“底线”保障。
7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链家地产,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并向小翔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虽然已经超出我们一年的担保期,但我们仍然承诺与小翔签订协议。链家地产将帮助小翔寻找律师,并协助其完成起诉程序。若卖方无法承担赔偿责任,链家地产将按购房款157万余元回购房屋,并退还4.7万余元经纪服务费。”
目前,小翔尚未同意这一解决方案,仍希望通过诉讼追回货款和中介服务费,以及税金、贷款利息、上涨的房价等其他损失。
律师声明:
“诚信”是第一位的链家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小翔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无诚信,不值得信任。”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历代文人墨客推崇的道德准则。《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也赋予了“诚信”法律上的“规范”。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诚实守信,恪守诺言。”
针对此事,封面新闻记者也采访了四川恒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舒振宇,他认为,如果原房东夫妇在签订合同时确实隐瞒了房屋内发生过非自然死亡的事实,首先就违背了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为民法精神所否定。
其次,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现此类情况时应承担的责任,且中介方未对房屋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存在过错,买方主张返还购房款及中介费用有依据。至于买方主张赔偿税金、贷款利息、房价上涨等其他损失,则要看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若有约定,则主张有依据,买方可依法主张。若合同未明确约定相关事项,也可援引《民法典》第583条,主张卖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以寻求法律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