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刚,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重点优化分区限购政策,调整商品房限购政策。企事业单位,提高二手房交易便利化水平。这方面将进行优化调整,即日起实施。

一
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一)非本市居民的家庭和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婚人员)限购一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房时,须提供本市个人连续缴费一张购买日期之前一年。所得税或社会保障证明。
(二)本市户籍有两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执行现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居住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在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再购买一套房屋。
二
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政策
同时深圳房地产限购政策,盐田区、宝安区可在本市设立符合成立一年以上条件、累计纳税1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含新安街、西乡街)。 )、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房,满足职工住房等需求。
三
提高二手房交易便利性
支持本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以旧换新”工作。对实行“以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换旧房的,不适用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购房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为住房交易提供便捷服务,优化商品房“存转转”流程深圳房地产限购政策,提高房产交易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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