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漳州8月16日电(本报记者 沈文东)为确保“购房补贴”落实到位,更好满足漳州台商投资区购房者购房需求,促进稳定健康发展辖区房地产市场情况,近日,漳州台商区制定并发布了住房购房补贴实施意见。
据悉漳州台商投资区房地产信息网,本次购房补贴政策适用范围主要针对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以及“卖旧买新”的现房卖家和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漳州台商投资区的房屋。先卖后买或先买后卖,共同购买者既有漳州户籍,也有非漳州户籍。另外,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不含2022年6月17日)已完成《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且原购房人申请注销后重新网上签订的网上签约,购房人为法人的,将无法享受购房补贴。
根据《购房补贴实施意见》要求,购房者具有漳州市户籍并购买商品房的,每套按合同总价的0.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每套住房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0元;购房者有漳州市户籍的,补贴不超过15000元。购买商品房的,每套按合同总金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对因改善住房需求而“以旧换新”的现房卖家,一次性给予卖家5000元补贴。元。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补贴时限和受理时限。补贴期限为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即2022年6月17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新建商品房须填写《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订或现有住房过户登记完成的漳州台商投资区房地产信息网,领取购房补贴的期限为新建商品房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或现有住房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至2月份。 2023年12月28日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