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其他非法所得的 97.97 万人民币、72 万港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结束后,邱伯军持有不同意见,进而提出了上诉。在近期,株洲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定,其内容为驳回上诉,并且维持原判。
十多家开发商求关照株洲新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他照单全答应
2005 年 3 月株洲新天房地产有限公司,邱伯军答应为株洲市凯旋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二级资质给予协助。在此过程中,他收受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 20 万。

2013 年 4 月和 5 月期间,湖南泉盛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办理核定二级资质。市房产开发办指出该公司不符合办理资质的条件。该公司的负责人胡某某请求邱帮忙,邱答应给予关照。当胡某某提出要感谢邱时,邱称自己要去欧洲考察,于是胡某某送了 8000 欧元。
还有株洲新天房地产开发公司等。
多次赴澳门赌博,开发商为其埋单
2011 年,株洲市金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刘某,湖南新天房地产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刘某某。他们相约去澳门赌博。在澳门期间,因为要感谢邱伯军在为金涛公司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定级、延续、年审等事项上给予的关照,所以刘某送给了邱伯军 2 万港币。刘某某为感谢邱伯军,在 2010 年于澳门送给他 3.5 万港币,在 2011 年于澳门送给他 3.5 万港币,在 2012 年于澳门送给他 3.5 万港币。
株洲中院的观点是,邱伯军凭借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的方式收受了人民币 53 万、港币 14.5 万以及欧元 2.3 万元。并且,他为他人谋取了利益,这种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在近日,二审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该裁定驳回了上诉,同时维持了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