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指南: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及处理方法

发布时间:2025-03-21 19:05:2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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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房子成为最值钱的东西。若夫妻双方名下有房产,在离婚时,这房子必然成为双方都要争夺的东西。那么,一旦离婚,房子该如何进行分割呢?

结婚时,我们怀着白头偕老的意愿。然而,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需要弄清楚,这样能降低因财产而相互撕扯的可能性……所以,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你都有必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这些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时间范围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一直到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之时。具体的应涵盖: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实际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以及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军人名下有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其所得额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获取到的以及应当获取到的养老保险金,还有破产安置补偿费。

在离婚财产分割这件事上,大家最为看重的就是房产的分割。接下来,找法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关于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婚前购房,离婚如何分?

场景案例1

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与配偶共同还贷,离婚这房子怎么算啊?

答: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

法律支持: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以下情况:夫妻当中的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的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在银行办理了贷款。婚后则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还贷。如果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该不动产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来进行处理。

依前款规定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能够判决该不动产归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之时,应当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结论:

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即便房产证上只有您的名字,然而房子仍有配偶的份额。倘若遇到离婚这类情况,夫妻得自行商量。要是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通常会把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的那一方,后续房贷由其自己偿还。但对于配偶而言,您需要依据共同还贷的数额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来给予补偿。

场景案例2

结婚前个人贷款购买房屋,然而房产证一直未发放下来。结婚之后,夫妻共同承担房屋贷款还款义务。倘若日后离婚,该房屋应归属于谁呢?

答:这种情况需要夫妻双方协议处理。

由于没有房产证,你们双方需先自行进行商议。如果商议无法达成一致,人民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支持:

离婚时,若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存在争议且协商无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作出判决,而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明确,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其一,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其二,购买商品房;其三,购买经济适用房。

结论:

购买上述三种房屋,在处于离婚这一情形时,倘若尚未取得房产证,那么法院不宜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直接判决,此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场景案例3

房子是在结婚前由个人用全款购买的。那么如果出现离婚的情况,房子应该归谁呢?另外,在房子上加上名字或者不加上名字,会有影响吗?

有影响。如果涉及到离婚,加名与否决定着您的配偶是否有权利分割房产。

法律支持: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那就另当别论了。

结论:

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种条件下结婚,此房产不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加名,离婚后房子毫无疑问归个人所有。而加名实际上可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就有权对房产进行分割。

场景案例4

婚前双方共同贷款买了套房子,要是离婚房子归谁?

如果是共同贷款的情况,那么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只要能够提供出资的凭证,在婚后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到了离婚的时候,需要通过协议来进行处理。那些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是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

处置方法:

夫妻双方婚后通过出资(包含贷款)获得了房屋产权。离婚之后对房屋进行分割时,需要依据当前的市场价格来进行。倘若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首先要把贷款部分扣除掉。这意味着,由获得房子的那一方支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协议所规定的份额,而得到房子的一方则单独承担剩余的本金以及利息。

提醒:

婚前存续期间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需要把自己的还贷记录妥善保留下来,这样在离婚进行房产分割的时候,这些还贷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场景案例5

婚前双方全款买了套房子,以后要是离婚,房子归谁啊?

结婚之后,这套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关于房子归谁,要看房屋是落在谁的名下。

两种情况:

1)如果房屋是落在你们二人的名下:

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登记时若未约定份额,到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而是可以按照平分的方式来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

在同居期间,法院通常会将其按共同生活期间且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来进行处理,会作为共同共有处理,而一般不会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离婚事宜时,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商议。在此情况下,倘若另一方无法提供其当时曾出资的相关证据,那么他就没有权利去分割房产。

结论: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双方都有资格分割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另一方又没有出资的证据,并且双方无法达成协定,那么房子就归房产落户方。

婚后购房,离婚如何分?

场景案例1

婚后,有一方利用自己在婚前拥有的财产来支付购房的首付,并且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后续的还贷。倘若到了离婚的时候,该房子应当如何进行分割呢?

答: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

两种情况:

1)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

房屋仅支付了全部首付款,其中首付部分被当作个人财产来处理。房屋有共同还贷的部分,还有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而倘若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双方都拥有分割房产的权利。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会将房产判给房屋登记方。对于未能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依据共同还贷的数额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来获得补偿。

2)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

房屋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

结论:

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置的房子,其首付部分归个人所有。同时,在共同还贷期间,这部分共同还贷的金额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有权对其进行分割。

场景案例2

婚后一方用自己婚前财产全款购房,如果离婚房子归谁?

这种情况需考虑房产证上的名字归属。若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所购,那么在这种情形下,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会对后续的房产分割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两种情况:

1)如果房产证登记出资方的名字:

房屋已支付全部房款,它从一种形式转化为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范畴。在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证登记另一方名字或双方的名字:

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一方的行为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对房产共同共有。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利分割房产。

结论:

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子,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其名字,那么在离婚时就有权利分割房产;若房产证上登记的不是其名字,那么在离婚时就没有权利分割房产。

场景案例3

婚后夫妻一同购买房屋,在房产证上仅仅记载了其中一方的姓名。倘若日后夫妻离婚,该房屋应当如何进行分割呢?

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名字,但婚后是两人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此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双方都具备分割房产的权利。

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工资和奖金;包含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包含知识产权的收益;包含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不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还包含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论:

所以若两人共同还贷买房,或者结婚后全款买房,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形下,即便房产证上仅有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依然属于两人。

父母参与购房,离婚怎么分?

场景案例1

房子是结婚前老公的爸妈全款买的,要是离婚的话房子归谁?

如果房产证的名字仅有你老公的,那么此房产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倘若在婚后进行了加名操作,你是有权利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的。

两种情况:

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并且是在婚前由父母赠与给这一方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此房屋属于夫妻当中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

房产证写双方名字时,被视为婚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在遇到离婚情况时,需依据加名时所约定的房产份额来进行分割。倘若没有约定,那么就各按 50%的比例进行划分。

提醒:

加名这件事要慎重,在加名的过程中需要约定双方所占的份额,这样能避免未来出现更多的纠纷。

场景案例2

结婚之前,我爸妈和老公的爸妈一起出资,以全款的方式购买了这所房子。倘若日后离婚了,那么这所房子究竟该归属于谁呢?

如果不存在其他特殊的约定,在离婚的时候,会依据父母出资的比例来共同对房产进行分割。

两种情况:

1)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是给各自子女的赠与,不能仅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

2)房子落在一方名下:

任何一方的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将其认定为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单纯地理解为是双方父母对其中一方的赠与。倘若没有其他与之相反的约定,就应当认定为双方是按份共有的。

结论:

所以,房子的归属情况如下:无论落户在谁的名下,倘若没有其他与之相反的约定,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按照父母双方当时出资的份额来进行分割。

场景案例3

我老公的爸妈在结婚前为我们贷款买了房子。要是离婚,房子该归谁呢?

答:房产分割要考虑署名和共同还贷份额。

三种情况:

1、只写老公名字(登记在出资方):

1)一方还贷:老公还贷,离婚房子归老公。

老婆承担还贷责任,在离婚协商中未能达成一致,房子归老公所有;不过会依据老婆的还贷数额给予相应的补偿。

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时,离婚时通常会把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并且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婚内共同还贷的部分,包含本金和利息,以及这部分还贷所产生的增值,在离婚时房地产案例分析,得房子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只写老婆名字(登记在另一方子女):

若一方还贷或者双方还贷,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此时非登记方有权利要求分割房屋。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

3、写双方名字:

无论一方还是共同还贷,都有权分割房产。

结论:

婚后一方父母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一方面要考虑房屋落户的对象是谁,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是否提前做过特殊约定等。

场景案例4

房子的首付是结婚前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交的。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的归属该如何确定呢?

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时,应认定父母的出资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地产案例分析,此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只有一方父母通过全款购买而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支持: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含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以及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可将此视为仅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此不动产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论:

父母双方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可以协商对该房子进行分割。

场景案例5

婚后,我老公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了房子。那么,如果离婚的话,我会不会分不到房子呢?

这种情况需要考虑房子落户的对象是谁,同时还要考虑您老公的父母是否对房子的归属人有过特别声明。

两种情况:

如果这套房子在老公名下落户,那么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该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不动产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子在另一方或双方名下进行落户,那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倘若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能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通常会被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没有这样的书面约定或声明,就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提醒:

产权登记在两人名下且未分配比例时,离婚时按 50%份额夫妻平分;房本体现产权人各占份额时,离婚时按各占份额分配。

场景案例6

结婚之后,老公的父母支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了老公的名下,而剩余的款项则由夫妻共同还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我还能够分到房产吗?

只写了老公的名字,然而这套房子有共同还贷的部分,而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您拥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案例分析:

父母只交了首付,且没有借款(借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出资可被视为对你们的赠与,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日后若遇到离婚事宜,出资的父母无权要回房款。倘若父母未明确表示将赠与给您的老公,那么在离婚时您有权对房产进行分割,并且在分割时要对出资父母的出资份额、还贷数额以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结论:

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明房子是赠予您老公的,并且是夫妻共同在还贷款,即便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了老公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您也能够对房产进行分割。

场景案例7

结婚之后,双方的父母一同出资以全款的方式为我们购置了一套房子。倘若日后离婚了,那么这套房子该如何计算呢?

这种情况若你们事先未做特殊约定,那么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离婚时,您都具备分割房产的权利。

案例分析:

房子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形较为常见且争议颇多,在司法实践中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若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就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房产。

结论:

如果你们没有做过特殊约定来指定房子归谁,那么就不必担心离婚时无权分割房产。一般来说,没有得到房子的那一方会依据父母的出资份额获得补偿。

房产证署名不一定意味着房屋产权归谁。实际上,它与买房时间以及是否参与还贷紧密相关。如果参与过还贷,但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就应当保留好还贷记录,以便在离婚时能作为房产分割的证据。

特别提醒:

有配偶的业主若要售卖房产,需让配偶签署《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因为即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外人也难以知晓夫妻间是否有婚内财产约定,可能会将本属一方的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们需要业主提供其配偶亲笔手写的该证明,以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需准备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有时可能需要法院开具一个执行函,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怎么办理?

1、房屋贷款已结清

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其一,房屋贷款已经结清。在此情况下,夫妻双方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凭借生效后的离婚协议或法院仲裁结果、离婚证、身份证以及原房屋所有权证,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2、房屋贷款未结清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的第2种情况,那就是房屋贷款未结清。如果房屋处于按揭状态,就需要提前把贷款还清,从而获得银行的《结清贷款证明》。然而,可能有很多人没有能力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借助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接着办理房屋注销抵押手续和更名手续。之后,再按照剩余贷款金额与银行重新办理按揭手续以及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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