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如下业务:
甲企业获得了一块土地,其面积达到了20000平方米,容积率为3.0,而这块土地的获取成本高达7000万元。在这一地块上,甲企业当年建成了一座售楼部,其建造费用为2000万元,售楼部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则扩展至5000平方米。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该企业尚未开始商品房的开发。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房产税的扣除比例设定为30%。
甲企业测算得出,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金额为:首先,将土地成本7000万元乘以1500除以20000,再加上建设成本2000万元,然后,将所得结果乘以(1减去30%),最后,再乘以1.2%,计算得出税额为21.21万元。
税务局指出,售楼处占用的土地面积比例为1.5除以2万,即0.075,这一数值低于0.5,故而应将售楼处的面积按其面积的两倍来计算。鉴于此,因此,
当年需缴纳的房产税金额为:土地成本7000元每平方米,面积1500平方米,计价比例为2/20000,建设成本2000万元,综合计算后,减去30%的优惠,再乘以1.2%的税率,最终结果为25.62万元。
以上哪种观点正确?
案例解析中指出,各项均存在错误。考虑到土地的容积率为3.0,这块土地上的总建筑面积达到了20000平方米乘以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即60000平方米。在计算房产税时,需按照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土地成本。据此,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土地成本7000万元乘以5000平方米除以60000平方米,再加上建设成本2000万元)乘以(1减去30%),再乘以1.2%,计算结果为21.7万元。
政策规定,对于采用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不论其会计处理方式如何,房产的原值必须涵盖地价部分,这包括获取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开发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宗地容积率小于0.5的情况,地价成本应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两倍来计算并纳入房产原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