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5年南京杭州武汉房价年均涨幅及2016年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发布时间:2025-05-09 19:03:5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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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大致的平均估算,在过去五年中,南京新建商品住宅的年均价格增幅达到了9.99%,而杭州的这一数据为9.03%,武汉则高达10.95%。

同样是经历过2016年的大涨后,房价涨幅整体回落。

自然,从平均每年的增长幅度来看,这些城市的住宅价格上升幅度,显然并非樊纲所提及的“每年仅增长1%”。

居民收入增速跑输了吗?

那么,这几年来,这些城市的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如何呢?

2016年,房价迅猛攀升之际,据各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北京市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了8.4%的增长,上海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8.9%,广州(城市居民)的增幅达到了9.0%,深圳为9.1%,南京为8.8%,杭州为8.1%收入和房价,武汉则增长了8.94%。

也就是说,到了2016年,那些城市的居民在可支配收入上的增长速度明显落后于房价的上涨速度。

尽管如此,从长远视角来看,在2016年至2019年这段时间内,这些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且年增长率均超过了8%。

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上海市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年增幅达到了8.5%,而北京的平均年增幅为8.7%,广州(针对城市居民)的年增幅为8.6%,深圳和广州的增幅同样为8.6%,南京的年增幅为9%,杭州的年增幅为8.6%,武汉的年增幅同样为9%。

2020年,由于疫情的影响,众多城市的居民在可支配收入方面的增长幅度普遍出现了显著的下降趋势。

这也表明,若不考虑2020年疫情带来的特殊影响,即便将2016年房价的剧烈上涨纳入考量收入和房价,在2016年至2019年的四年里,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武汉等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新房价格的上涨幅度基本上是相匹配的,尽管略有不足,但并不能说它们“大幅落后”,而且部分城市在某些年份甚至还能超越。

更为关键的是,这样的收入增长,在全国范围也较为普遍。

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在2016年,我国城乡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3821元,较上一年度名义增长了8.4%;2017年的增长比率上升至9.0%;2018年增长率为8.7%;而到了2019年,这一比率进一步增至8.9%。

相比之下,房价涨幅的城市差异性则较为显著。

房价涨幅和收入涨幅好比吗?

那么,是否就能得出现有房价水平和收入水平“匹配”的结论呢?

可能也未必。

这里有几个因素需要考量。

房价收入比是什么意思_房价收入比怎么计算_收入和房价

首先,需明确涨幅与总金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次,房价总额的数值本身就较高,在相同的涨幅条件下,实际增加的总金额往往远超过大多数人的收入增长水平。

以深圳为参照,截至目前,该市新房价格在头十个月里攀升了4.9%。按照这一增长趋势,若拥有一套价值500万元的住宅,其价值实际上已累计上涨了24.5万元。

在同一时期,深圳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去年同期实际增长了11.2%。按照这个增长比率计算,对于一对夫妻每月各自可支配收入均为一万元的家庭来说,他们全年的收入增长幅度仅能达到2.688万元。

这种情况是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是房价增长速度的两倍。若两者增长速度相同,那么这种总金额的差距将会更加显著。

二是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房价表现差异较大。

以今年10月为参照,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信息,一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住宅的销售价格同比分别增长了5.0%与6.7%。而在二线城市,这一涨幅分别为3.7%和2.5%。至于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销售价格同比上升了1.8%与1.0%。

也就是说,不同线级城市的房价上涨幅度存在显著差异,其中一二线热门城市的房价上涨幅度通常要超过其他城市。

业内专家指出,房价上涨的幅度通常与人口密集程度密切相关。在众多大中型城市中,一二线热点城市的房价上涨幅度常常超过平均水平的70%,其房价之所以居高不下,正是因为这些地区是人口高度集中的区域,吸引了大量新市民和购房者的涌入。

因此,业内专家坦言,将房价上涨幅度与收入增长幅度直接进行对比,这种做法并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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