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成立验收组进行,并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计划》进行。 》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应当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前3个工作日报送项目质量监督机构。
1、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一)验收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对建筑材料质量进行审查,随机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并对工程外观进行质量检查。 对验收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制定工程建设质量竣工验收结论和意见,并由验收组成员签字。 验收不合格的,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的,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建设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由有关单位签字盖章。
(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实物质量进行抽查。项目和工程材料; 对符合验收条件且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强制性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参与方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强制性规定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公示。 建设各方对工程验收有不同意见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协调处理。 当施工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抽查结果符合验收要求时,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形成“单元工程”。 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 验收已完成的文件:
(一)监管信息;
(2)建筑材料(土木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供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
(3)竣工图(综合竣工图、室外专业图)
(4)其他资料(桩基础竣工验收资料、幕墙竣工验收资料、钢结构竣工验收资料、中央空调竣工验收资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电梯信息等)
4、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确定验收日期,并通知各参与单位和专门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应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并提前7日通知质监站参加监理。
1、办理雨水、污水管道验收手续:
(1)领取并填写雨污管道验收表,附雨污管道施工图纸、建设项目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到建设项目所在地行政审批中心局办理雨水、污水管道验收手续。
(2)排水管理处到现场进行闭水试验并通过闭水试验后,方可进行雨污管道验收施工。
2、编制竣工验收记录表
(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工程进行测绘,按照工程所在地规划局要求的绘制比例尺出具工程竣工地形图;接收并验收填写《建设工程规划及土地竣工验收申请表》,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体规划、两幅已完成的地形图、综合管线规划图、房屋面积勘察报告和其他材料须提交项目所在地规划局规划管理科办理规划验收手续,规划管理科现场验收合格后,颁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书。房屋面积勘察面积超过规划建筑面积的,要处以罚款,并补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书。 .)
(2)建设工程绿化验收(根据规划要求的绿化率,按照绿化施工图施工完成后,邀请项目所在地市绿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绿化种植符合要求后,出具专业验收单。)
(3)建设项目环境卫生验收(垃圾房按照规划要求建成后,邀请项目所在地市绿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出具专业验收单垃圾收集室建设符合要求。)
(4)建设项目城管验收(邀请项目所在地城管办工作人员检查现场建筑垃圾清理情况、户外广告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出具专业验收单确认。)

(五)施工消防验收:
①办理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报告。 到工程所在地有资质的检测站领取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验申请表,并附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各消防系统施工单位的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安装许可证、安装合同; 各消防系统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包括系统试压及冲洗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阀门单体水压及气压测试记录等); 各消防系统主要产品的销售证明、许可证、证书、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 建筑设计、水电图纸; 各消防系统竣工图,签署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授权书,并缴纳检验费用。 配合工程部门和检查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合格后,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报告。
②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到项目所在地消防部门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建筑消防设施检验报告、各消防系统建设单位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安装许可证、安装合同; 消防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各消防系统主要产品的销售证明、许可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 每个消防系统竣工图。 邀请相关人员到现场验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到项目所在地环保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预验收卡,编制雨污水申请表验收,向环保局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并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颁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预验收卡检查。)
(七)建设工程文件验收:
①办理建设工程竣工文件验收函
到项目所在文件中心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文件专项验收申请表房地产竣工验收报告,并准备以下资料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 文件中心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文件验收意见书:
A。 项目初步信息:建设项目审批报告、建设项目批复; 勘探合同; 设计合同;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函; 建设用地批准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墙体放样工程测量报告、店铺放样测量报告; 国有土地使用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规划总体规划;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卫生审查申请表、卫生监督意见、工程设计卫生审查批准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函;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察通知书;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防治白蚁合同; 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核意见; 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登记表; 雨、污水管道验收申请表。
b. 项目后期信息:建设单位竣工报告; 监督评价报告; 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白蚁防治完成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环境保护竣工预验收卡; 单项专业验收合格证(城管)、单项专业验收合格证(环境卫生); 单项专业验收证书(绿化); 单位未拖欠工程款的证明; 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数据传输证明。
②申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证明:准备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和规划许可证原件,到项目所在地文件中心申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证明。
(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接收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并盖章意见。 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工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意见:
①竣工报告
②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③设计质量检验报告
④ 勘察质量检验报告
⑤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⑥施工质量控制数据检验记录
⑦ 安全及功能检验数据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⑧感知及质检记录
⑨ 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明、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设计卫生审查批准函、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文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证明及验收意见书、城管验收表、环卫工程验收表、绿化验收表、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须提交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
5、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替换为正本:
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换正申请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填好的地形图。 到项目所在地规划局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六、综合验收交接:
1、与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签订环境卫生移交协议;
2、与项目所在街道签订物业管理用房交接协议,并进行现场验收。

7、申请居住区配套公共设施验收表:
到项目所在地领取并填写居住区配套设施验收表,并准备建设工程竣工交付情况简介、建设工程批复、总体规划、原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地名批复、建设工程公安号批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环卫交接协议、街道交接协议、消防验收意见书等资料向建设局提供。 邀请建设局、房管局、各街道进行全面验收交接。 验收合格后,建设局在《住宅及公共设施验收表》上签字盖章并发回建设单位。
八、申请国有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
1、委托项目所在土地测量中心进行地籍测绘:
编制土地红线图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地产竣工验收报告,并向项目所在土地测量中心提供进行地籍测绘的委托书。 土地测量中心进行现场测绘后,出具土地测绘报告。
2、申请国有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
到项目所在地土地登记中心领取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审查通知书、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及转让合同,并编制国有土地申请报告使用权分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及契税交付证明、土地测绘报告、房屋建设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件。
9. 财产转让:
整理编制非商业性公共建筑及构筑物、消防系统、安防系统、仪表、电梯及其他设备设施、固定资产、竣工图等分册目录。 带领营销部、成本管理部、工程部、采购管理部等部门将上述信息及相关实物传递给物业公司。 收集整理设备、设施、安防系统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生产厂家、保修卡等信息,并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
划算的饺子,一起修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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