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类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将作为宏观审慎评估(MPA)、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和监管评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房地产信贷等政策密切相关。例如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金融市场准入和国库现金管理。 联动房地产贷款增速和房地产贷款比重过高,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政策约束。 对于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和规章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各项要求。 超过集中管理要求的金融机构要稳妥有序实施调整方案杭州市 关于房地产项目分期实施,逐步向管理目标靠拢。 符合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金融机构要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比重基本稳定。 对于比例异常增加的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将予以重点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金融机构要坚决抑制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需求,优先满足首次购房自住家庭的合理信贷需求。 严格执行贷款审核标准,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 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转抵押”、“追加抵押”业务。 商业银行只能向购买主体结构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金融管理部门已将相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列为现场检查重点,加大处罚力度。

严防商业贷款、消费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
对于住房抵押贷款首付资金,《通知》要求严格审查首付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 严格执行收入认定标准和月还款收入比要求,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加强对借款人全额还款能力的审核跟踪,防范虚假陈述和虚假证明此类欺诈行为错误地增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 各金融机构要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购房者“冻结资金”资格审核和对账工作,完善内控机制,审慎合规开展相关业务,确保“冻结资金”账户真实有效。购房家庭成员名下的账户,并有效维护。 房地产市场秩序。 金融机构及相关业务人员提供不规范“冻结资金”服务、从事欺诈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合规性审查,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杜绝超规模、超额贷款。定期贷款,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 严禁向四证不全、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如果发现开发贷款回流借款公司或向股东转移等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严格规范房地产企业表外短期融资业务。
对于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通知》要求金融机构严禁发放用于购买购房首付或偿还首付贷款资金的个人经营贷款和消费贷款,严禁使用资金通过流动资金贷款、物业经营贷款和项目贷款。 贷款和影子银行等违规行为流入房地产行业。 要加强对客户资格和信用状况的审核,关注客户取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注重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税务信息,不要简单地用抵押物估值代替借款人的收入审核。 对近期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或购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贷款需谨慎。 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贷款业务。 审查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为借款人获取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利用“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应立即终止业务合作并报告相关线索及时。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者垫付首付款或采用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 ,不得通过任何平台、机构为购房者提供服务。 首付融资方面,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其他机构融资诱导购房者支付首付,不得组织“众筹”购房杭州市 关于房地产项目分期实施,不得协助购房者在实施欺诈行为时。 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在开发资格审查中予以重点审查,并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 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将记入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处以罚款。 、暂停甚至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处罚。 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商品房代销的日常监管,将开发企业和代销的报告、现场公示、人员业务行为等列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
对于房地产中介机构,《通知》要求严格合作机构资质审核,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实行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控和中介退出机制。 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注册的机构开展合作。 房地产中介机构发现有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支持、协助伪造贷款资格证明、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合作。
今年以来,多地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 仅在3月,上海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标志着上海正式进入个人购房限制城市行列。 无锡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提出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
3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深圳市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关于辖区银行经营性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银行工作人员误导客户获取经营性贷款购房、客户经理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不规范业务促销、个人获取经营性贷款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等三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