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是民生之本,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 “金九银十”即将到来,浏阳房地产市场将迎来又一重大利好政策。

经过多年发展,道武、长兴地区交通、商业、休闲设施日趋完善,教育、医疗等资源加速发展。 8月29日,《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公布,12条措施促进住房消费。彭红霞 摄
8月29日,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的《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正式公布。 《若干措施》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化解非住宅库存、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措施。 内容涉及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人才购房缴费等。 补贴、定期发放开店补贴、调整土地出让金支付比例和期限等。
一端与经济相连,另一端与民生相连。 房地产市场的每一次政策变化都牵动着人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若干措施》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7月24日,中央委员会,中央、省、长沙市政府。 关于及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相关精神,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浏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继续实施“三大补贴”,契税最高补贴100%
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开店补贴等是各地楼市“因城施策”中的重要政策手段。 2022年9月,浏阳楼市新政也包含了这“三大补贴”。 很多消费者问,政策有效期满后,还能享受这么大的补贴吗?
浏阳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给了消费者一颗“定心丸”:“三大补贴”将继续实施。
彭红霞 摄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完成网上签订商品房合同,缴纳契税和专项物业维修资金,并登记备案按实际缴纳契税,100%作为购房补贴。
为人才提供购房补贴。 根据《中共浏阳市委、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深入推进“百千千”工程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人才(试行)》,对认定的企业专业人才,按A类1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100元,B类40万元,C类20万元,D类8万元其中,E类6万元,F类3万元。对党政机关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在境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中国;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刘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按人才类别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成交价格。 如符合浏阳市诸多类似政策,将按照“高价不低价、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兑现。
开店补贴将分阶段发放。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在浏阳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完成商品房合同网上签订、缴纳契税和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登记备案文件中,契税将按实际缴纳金额的60%作为开店补贴发放。
“去年出台的楼市新政中,开店补贴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额的50%发放。 今年将按照60%的比例进行分配。 补贴力度更大,可以进一步降低创业者店铺的运营成本,有利于满足消费需求、释放资金。 消费潜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产业科负责人表示。
优化房地产政策,推动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与住宅商品房市场相比,非住宅商品房市场存在阶段性、结构性的库存矛盾。 例如写字楼、商务公寓、商业楼等普遍面临去库存问题。
为有序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若干措施》除明确对商铺分阶段发放创业补贴外,还提出鼓励企业转建非住宅商品房住房转为自有房产。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非住宅商业地产转为自持房产(超过投资协议或拍卖公告规定的自持期限)并填写商品房合同,契税和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网上签订并登记的,按实际缴纳契税100%给予补贴。
近年来,新公民、年轻人的住房问题更加突出。 该群体购房比例较低,以租房为主。 但市场上提供的租赁住房普遍面积较大、租金较高。 缺乏与该群体经济能力相匹配的小公寓。 房屋类型及廉租住房供应。
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力度,逐步增加优质租赁住房供给,不断满足新青年、新公民、新就业群体的租赁需求。 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新公民、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两三子女家庭、引进人才等特殊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登记价基础上给予优惠。
土地出让方面,浏阳调整了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和期限。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房地产项目用地土地出让竞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起拍地价总额的30%,并在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必须缴纳地价,余款须在10个月内缴纳。 缴纳全部地价后,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进一步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便利企业办理房地产业务,《若干措施》规定,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节点。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从施工许可阶段推迟至首次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 为金牌地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支持上一年度被住建部门评为“诚信金牌企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时免除预售许可证风险。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评估报告。
全面落实“即证即证”政策,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一手交房,一手领证,是购房者最放心的事情。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交房交证”的模式也有效突破了以往交房后需要多部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瓶颈。
自2019年推进“办证办房”试点以来,浏阳紧紧围绕“更高效、更快捷”的目标,稳步推进“办证办房”常态化工作,有效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申领房产证的手续。 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 仅2022年,全市将完成常态化“交房证”工程3个、近千套。
此次《若干措施》再次强调“交房、证照”模式,要求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严格商品房登记价格管理,避免市场价格过度波动,严厉打击线下炒房行为。签约、重复合同、虚假购买商品房交易等。 为杜绝公示等违规销售行为,全面落实“交房交证”,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
当前,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是经济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防范和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重点之一。
围绕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长兴楼市库存2024,《若干措施》提出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开发平稳有序释放贷款。 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确保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按照商业原则自主协商延期存量融资,减少企业流动性压力。 商业银行非住宅抵押贷款和“保障性住房”配套融资,作为商品房预售调控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缴存资金的参考依据工资存款。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重要的现金流来源。 《若干措施》还提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差别化管理。 加强对在建和销售房地产项目的风险监控,对预计存在风险的房地产项目,实行预售资金全程全程监管。
“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差别化监管,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重点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进行全程全程监管,可以确保资金“留在项目上”“留在地方”、优先用于项目建设,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
《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及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有关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批准《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办法》现制定如下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如下:
一、实施对象
(一)2023年9月1日至10月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上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缴纳契税和专项物业维修资金并登记备案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人2023 年 31 日组织。
(二)在我市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用于商业、办公用途,以及停车位、车库等有产权的非住宅房产(不含工业用房),9月份间完成商业房产买卖2023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起,在网上签订合同、缴纳契税和专项财产维护资金并登记备案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将非住宅商品房转为自有房产(超过投资协议或拍卖公告规定的自持期限),并于9月1日期间完成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契税、2023年和2024年1月31日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在我市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实施内容
(一)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 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须于2023年9月1日0时至24时在《商品房期现房交易及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上填写商品房销售合同2023年10月31日,房产签字登记后,按实际缴纳契税的100%发放购房补贴。 已取消网签登记流程且已被开发商取消网签业务受理的购房者,与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再次就同一房号签订合同的,他们将无法享受这项补贴政策。
(二)定期发放开店补贴。 我市新建商业建筑,包括商业、办公楼,以及停车位、车库等有产权的非住宅物业,可通过“商品房期现房交易及预售”从0起购买2023年9月1日0时至2024年1月31日24时长兴楼市库存2024,“资金监管系统”完成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登记,按成交金额的60%发放开店补贴实际缴纳的契税。 已取消网签登记流程且已被开发商取消网签业务受理的购房者,与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再次就同一房号签订合同的,他们将无法享受这项补贴政策。
(三)鼓励企业将非住宅商品房改建为自有房产。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非住宅商品房转换为自持房产(超过投资协议或拍卖公告规定的自持期限)的,自9月1日0时起免征, 2023年至2024年1月31日24:00,2000年期间在“商品房一期现有住房交易及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网上签订并登记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按实际契税额的100%将作为补贴支付。 受让方必须属于以下两类:
1、转让方工商登记注册的股东(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符合前款规定的股东控制的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
(四)按照政策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购房补贴。 符合《浏阳市深入推进“十万”人才强军工程(试行)》(浏阳发[2022]17号)文件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按照政策。 如符合浏阳市诸多类似政策,将按照“高价不低价、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兑现。
3. 收货信息
1.提交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资金补贴申请表。 将非住宅存量转为自有房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补贴申请表。 请将申请表提交至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之家”窗口或到区二楼开发建设局窗口领取政务服务中心。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子女)户口簿(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
3.契税完税证明(需复印件)。
4、已在网上签订并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原件)。
5、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须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姓名一致)。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非住宅存量转为自有房产的,须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审核正本,接受复印件)。
四、实施程序
(一)2024年2月20日前申请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或非住宅住房的申请人,由所购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业务统一送至“市民之家”管辖权并附有相关收据信息。 到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建设局窗口办理。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按照《浏阳市人才强市“百千万”若干政策适用指引》(浏阳市人才办发[2022] 7)。
(二)审核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负责申请人补贴资格审核和补贴数据汇总,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
2、市税务局负责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认的补贴对象的契税等缴纳情况进行政策审核,于2024年3月21日前完成。
3.实行财税分开制的园区、乡镇负责对辖区内补贴金额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
4、市财政局负责对住建、税务等部门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补贴、商铺经营补贴进行审核,并牵头组织绩效考核,于2024年4月19日前完成。
(三)购房补贴、开店补贴发放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 资金原则上于2024年5月1日前拨付。实行财税分开制的园区、镇涉及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并在所属系统结算中扣除。
五、工作要求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向“市民之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经济开发区二楼开发建设局窗口提交所有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申请材料。 2024年2月20日前向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或申请材料不合格的,视为放弃补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期满后,我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不再受理申请。
(二)享受补贴政策的购房者申请退房的,须将已收到的补贴全额退还,才能取消网上签约备案合同。
本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