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起,我市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报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提供资料支持部门全周期管理。
3月1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列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定期报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据了解,此举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加强对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房地产项目实行全周期封闭管理房地产项目设计流程,促进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细节
一、各县(区)单位要督促、指导开发企业在“惠州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和“开发项目手册登记模块”中如实填报项目周期阶段信息,其中“ 《手动阶段登记》是在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协议前完成项目; “手册已备案”并填写完整项目全周期信息后,方可申请注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信息填写完毕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加盖公章的《惠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一期)》和《惠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表格(备案编号和备案时间),各县(市)各区)按照本表备案,完成后续业务相关工作房地产项目设计流程,并查看本地区项目备案信息,了解项目全周期发展状况。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在“惠州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如实填报开发企业及项目用地基本信息及项目基本信息系统及《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模块》、规划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计划预售(现售)阶段、验收及产权办理阶段、其他数据、监管协议信息等栏目内容信息提供信息支持部门全周期管理。
惠报全媒体记者 凌保康 通讯员 罗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