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6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后,长兴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加强对就业单位、中介公司、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等工作。出租房的业主。 其他责任单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监督。 3月28日长兴有那些个人出租房,李家巷镇一家企业因未按要求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而被处罚。
近日,长兴县公安局基层防控中心会同李家巷派出所,对位于李家巷镇老虎洞村的一家企业流动人口进行日常排查。 该公司一名姓吴的员工接受检查时发现,她的名字并不在该公司向派出所报备的用工名单中。 经进一步查询获悉,吴某于2018年3月6日加入该公司长兴有那些个人出租房,直至检查当日,该公司未按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吴某信息,也未督促吴某主动采取行动。来宣告他的机动性。 人口和户口登记。
据警方介绍,今年春节假期结束后,李家巷派出所多次要求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提交公司变更的外来人口信息,但该公司并未提供员工变动名单。到管辖范围内的派出所。

▲公安登记流动人口信息
目前,长兴县公安局李家巷派出所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100元行政罚款。
龙警官提醒

广大用人单位、房屋出租方、物业服务单位、住房就业中介机构等均有流动人口信息报送责任,并有责任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信息。 《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发现未按要求报送的,可以根据未报送或者未通知的人数,处以每人100元的罚款。
法律链接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送劳动者信息,同时通知职工自愿申报户口。 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人员名单。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还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有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每人未提交或未通知的人数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亲爱的朋友们,看完后不要离开。 我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