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寓楼按住宅水、电、暖价格征收,出售旧楼购买新楼每平方米补贴100元,企业购买商业或办公楼最高可获300万元补贴,双收入家庭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100万元……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机制,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断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哈尔滨市近日印发了《哈尔滨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制定了实施细则,对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和补贴标准等进行了细化。
随着一系列房地产市场新政策的实施,在惠民利企的同时,将吸引全国各地人才在哈尔滨“落户、建家”哈尔滨房地产环境,促进哈尔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人才住房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
人才住房补贴方面,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购房前其所在哈尔滨市用人单位已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纳入社保体系管理且处于存续状态的,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不受户籍限制),在九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证》后,按博士毕业生10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本科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工学校预科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享受与医学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学生(经教育部核实)享受与国内大学毕业生同等待遇,该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不可同时享受。
根据《若干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非哈尔滨市户籍的个人在九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取得《房地产证》后,按实际购房款的2%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非哈尔滨市户籍的个人在九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住房(商业、办公、公寓),取得《房地产证》后,按实际购房款的3%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役军人凡在九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证》后,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该补贴不可与其他购房政策叠加享受。
政府“卖旧买新”补贴可叠加
《若干措施》明确哈尔滨房地产环境,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九区内出售原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在取得《不动产证》后,给予新建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出售旧房、购买新房的时间不限。此项政策可与人才住房补贴、非哈尔滨市户籍居民住房补贴政策合并享受。
同时,对注册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纳税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在九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公寓),取得《不动产证》后,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转让。
住宅公寓将按照居民用水、用电、供暖价格
《若干措施》规定,对实际用于居住的公寓楼,执行居民用户的采暖、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根据公寓楼所在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学额,实行“一区一策”,统筹协调业主家庭适龄子女入学。
哈尔滨市将进一步提升存量住房交易便利性,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哈尔滨市住房交易服务平台,推行存量住房交易全流程网上办理,探索打造存量住房网上签约备案、抵押、资金监管、纳税、不动产登记等线上化、一站式办理模式。完善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制,扩大银行网点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推动存量住房交易“以贷代还”业务发展,引导商业银行由“同行办理”向“跨行办理”延伸;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贷代还”业务试点。
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限额增至100万元
根据《若干措施》,在保证住房抵押价值的前提下,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额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允许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哈尔滨市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享受与在哈尔滨市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落户缴存公积金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开设社保账户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放宽住房公积金联贷业务。 员工通过公积金贷款仍无法满足购房需求的,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同时,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认定标准,规范推广“商对公”贷款,支持高层次人才办理公积金贷款,将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符合哈尔滨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以主借款人身份领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在哈尔滨市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足额缴存6个月(含)及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其家庭在哈尔滨市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计算。
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加大土地兼容性力度,支持灵活处理居住用地与商贸用地兼容性比例;采取创新住宅户型设计,对尚未核准规划条件的住宅项目和新建住宅项目,设置更加舒适的开放式阳台和合理的设备平台。同时,出台分期开发建设、分阶段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提前建设、科学调整商贸比例等扶持企业政策。
在降低企业开发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地下空间。2022年7月1日及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建设的项目,在核收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款时,地下一层按同一位置地面一层对应用途评估地价的10%确定出让价款,地下二层按5%确定出让价款,地下三层及以下不再核收。
在引导金融支持、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哈尔滨日报记者刘树博、彭清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