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汕尾市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处理欠薪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涉嫌违法承包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汕尾市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尾雅居乐山海郡铂金湾一期项目负责人。调查发现,汕尾雅居乐山海郡铂金湾一期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为广州市振中建筑有限公司,但该施工单位却将雅居乐山海郡铂金湾5#6#剩余的室内及公区批量装修工程直接发包给湖南碧耀装饰有限公司。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该行为涉嫌违法承包,遂将案件移送汕尾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经汕尾市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反了《建设工程承包违法行为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汕尾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于2023年9月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147323.63元,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共计12522.51元。
案例 2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融创金辰大厦项目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监理人员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不一致,日常实际在场监理人员仅有3名,存在违法承包行为,随即开展调查。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调查发现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监理人员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不一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汕尾三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调查发现该建设单位将该项目的桩基工程分包给福建永强岩土有限公司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存在将施工分解成若干个部分,分包给不同的总包商或专业承包商的行为。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涉嫌违法发包,故将案件移送汕尾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经汕尾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反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及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汕尾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于2023年1月作出对建设单位罚款63459.96元、对监理单位罚款100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共计734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 3
汕尾市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调解碧桂园星砖项目欠薪案件中,将涉嫌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线索移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开展调查,对建设单位负责人汕尾顺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调查发现,该建设单位将消防工程分包给珠海市伟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发包。对总包单位安徽恒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发现该总包单位将劳务分包给陵水华耀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全椒县广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述劳务分包商均不具备相关资质证书,涉嫌违法分包。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为上述行为涉嫌违法发包、违法分包,遂将案件移送汕尾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经汕尾市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违法行为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汕尾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于2022年10月对建设单位作出罚款36312.07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3631.2元。对总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罚款合计216483.11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未按时缴纳罚款,发生滞纳金共计216483.11元,并于2023年5月18日缴纳罚款金额的罚款及滞纳金共计432966.2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