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黄金三月”完美收官以来,长兴楼市不惧限购、奋力拼搏、无怨无悔,秉承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幸福生活的服务宗旨,为长兴人民带来了更多优质住房,同时利好政策的保障,让长兴楼市实现了建设“美丽长兴、和谐人居”家园的梦想。

长兴商品房成交量
4月份,成交1154套、面积15万平方米。
5月份,成交1255套、面积16.31万平方米。


4月份,全县销售商品房1154套、面积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21%,环比增长22.85%。 其中,销售普通住宅1104套、面积14.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17%,环比增长22.96%。
中心城区销售商品房989套、面积12.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68%,环比增长23.30%。 其中,普通住宅销售939套、面积12.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4.16%,环比增长19.24%。
5月份,全县销售商品房1255套、面积16.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7.04%,环比增长8.73%。 其中,销售普通住宅1165套、面积15.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6.97%,环比增长5.57%。
中心城区销售商品房1032套、面积13.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1.26%,环比增长4.28%。 其中,销售普通住宅993套、面积12.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8.31%,环比增长5.73%。

长兴县强化商品房土地供应管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长兴楼市库存,提升行业能级,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采取切实措施,激发大量购房意向,进一步保障了成交。

4月份,全县普通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638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79%,环比上涨0.81%;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6798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19%,环比上涨0.59%。
5月份,全县普通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701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4.40%,环比上涨9.93%;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745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4.79%,环比上涨9.72%。

2017年长兴楼市库存,长兴县在加大非住宅库存清理力度、加强商品房土地供应管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有效稳定了整个市场的供求关系,增加了市场交易量,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