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9日,财政部在其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中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为:个人为家庭购买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使用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产,契税税率降至1%;使用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契税税率降至1.5%。对个人购房,免征营业税。
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产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1.关于契税政策
(一)个人为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超过90平方米的,减按1.5%征收印花税。
(2)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用于家庭改善,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印花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征收印花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是指一个家庭在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的,房产购买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者授权,对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及时将查询结果及相关住房信息传送税务机关。不符合查询条件,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际套数的书面诚信保证书。诚信保证书如有虚假的,视为虚假纳税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房地产交易营业税,并将失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房地产监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发出书面询问房地产交易营业税,税务机关要按照规定时限内办理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联合制定。
二、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其购买2年以下的住房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其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具体的免税程序、购房时间、发票开具、非购买形式住房取得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范围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暂不执行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和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和《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 年 2 月 17 日
浙江新闻+
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契税适用税率为3%。
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房产,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5%;个人购买非家庭唯一住宅,契税税率为3%。
杭州市区(除萧山、余杭)普通住宅标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居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比同级别地块以上住宅物业平均成交价低不超过1.44倍。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会被国家收回吗?
房贷首付比例降低后,“70年产权到期后,我们的房子会被国家收回吗?”的问题备受关注。对此,小编特意咨询了理财老师,给大家解答一下。
产权如何划分?
这个问题要先从房子和土地的关系说起。在中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一般来说,产权年限40年、50年、70年的房子,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不管是40年、50年、70年,都是开发商给国家交了土地出让金,拿到了土地使用权。年限不同是因为土地用途不同。至于这些土地上建的房子,卖给个人之后,就属于个人了。

土地使用年限从哪天起算?
一般从开发商拿到土地租约到房产出售入住,需要几年的时间。如果你买了一套房子,2010年拿到土地租约,开发商2013年把房产卖了,你今年开始卖房子,刚搬进去,那么70年的时间就从2010年开始算。有些小区是分多期建设出售的,比如一期,二期,三期,原理是一样的。
小产权房和它们有什么区别?
小产权房是指房子下面的土地没有缴纳土地流转费,一类是集体土地上建的房,还有一类是经济适用房,由于没有给国家缴纳土地流转费,所以房子相应的产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村里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建好后可以在村民之间买卖,但是如果卖给别人,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会收回土地吗?
土地是有使用期限的,会到期,但是房子过了70年还是你的,但把土地和房子分开,一部分归我,一部分归你,显然不现实。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大方向不会超出这两个框架。
❶ 房主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当于“续租”。小区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业主共同提出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与国家重新达成协议,就可以安心地继续居住。处理方式其实可以参考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
❷ 国家连地带房收回(可能性不大)。土地无偿收回,但房子属于个人,国家给予补偿。这种情况与拆迁安置类似。

土地出让金会很贵吗?
目前主流观点认为,对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的首次“租约”和对个人业主的“续租”可能会区别对待。一种可能的情况是,以首次土地出让金和到期周边土地出让金作为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方式,有的情况下会对比其他区域的土地出让金,补足差额,还有的情况下会按现行土地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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