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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2018-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1. 申请条件
应届毕业生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租房、住房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与中山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提供在中山区自主创业的相关证明;
(3)申请之日前已在大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四)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五)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支付补贴的意见(用人单位在附件1《资格认定表》上盖章即可)。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
(2)与中山区(法人注册地为本区)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效期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有效期内个体经营的相关证明。(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日前在大连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请注意,可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或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提示:建议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尽量通过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打印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避免在社保管理窗口使用自助打印机时排队。)
(四)申请人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证明(申请人无需提供此证明,住房和建设部门统一审查);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自主创业资格表(附件1);
(六)单位注册在中山区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商银行卡,并在相关表格中填写银行卡号;
(八)住房租赁、购房补贴补充申请登记表(附件2);
九、以上第1、2、3、5、6项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网上提交需提供PDF版本);第8项需提供Excel版本。
10.在手机上填写在线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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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向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申请材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受理。线上受理请按上述要求认真整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zfbt_zsq@163.com,为避免影响初审核实,请勿重复发送。线下申请材料受理地点为:中山区白玉街65号一楼大厅。请申请人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配合市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两码查验、测温。提交申请材料,离开即走,避免聚集。
申请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4月6日至4月13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40-11:20;下午1:00-16:30
4.咨询热线
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565643,82565616
沙河口区2018-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补充填报工作
1. 申请条件
1.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2.与沙河口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就业的相关证明;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为一个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支付补贴的意见。
二、申请材料
1、《沙河口区2018年至2019年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购房补贴补充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1,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4、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在各区社保中心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或通过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仅打印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六个月的证明,打印方式见附件2。如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是同一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之间的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或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相关证明均可;若为公务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具体内容需自行准备并加盖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相关要求:
一、如材料不真实或违反相关规定,将追究相关责任;如特殊情况下不能加盖公司印章的,请附情况说明,说明原因并附本人签名;
第二,所有申请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起来,不用曲别针或其他类型的夹子,以便归档;
三、如无法到现场办理,可以找人代办(建议同一单位多人派一人代办,两人以上可以集体办理(集体申领营业执照时,只需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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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8日 - 2022年4月22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00-4:00)
4月18-19日:团体办理
4月20日至22日:个人申请
本次补充申请为最后一次接受2018-2019届应届毕业生新就业或自雇类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请,今后不再接受2018-2019届应届毕业生新就业或自雇类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受补充申请。
四、申请地址
沙河口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永平街205号、航海西安路公寓或沙河口区劳动监察大队)
5.咨询热线
电话:8462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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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2018-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补充填报工作
1. 申请条件
1.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2、与在甘井子区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提供个体经营的相关证明;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本市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具体条件见附件1);
4、申请人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支付补贴的意见。
6、您从未申请过大连市各区、市、县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也从未享受过同类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等政策补贴,如发现重复申请,将取消担保资格,不予发放补贴,并追回重复补贴资金,并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提交材料
1、《大连市甘井子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申请表》打印件1份(详见附件2,除申请人签字外,其余项目均应以电子方式填写,字体与表格一致)长兴租房补贴,须手写签名,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印制的《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归档表》;
5、与甘井子区(法人注册地为甘井子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长兴租房补贴,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部分登记地址标注为甘井子区的区域实际属于高新园区管辖,如用人单位登记地址在高新园区管辖范围内,需向高新园区相关部门报备。请应聘人员认真核实单位所在地,如有疑问,请提前与相关区域确认。
6.申请日前(2021年11月-2022年4月或2021年12月-2022年5月)在本市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会保险电子章;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需提供在甘井子区设立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还需提供相关股东证明);
9.填写《甘井子区落实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人员名单(申报名单)》(附件3),电子版以U盘形式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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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式
1、提出申请。申请人或用人单位持上述材料向甘井子区公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时间: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和缓缴社保实际情况,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5月10日工作日。
3.受理地点:甘井子区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住房补贴申请受理窗口(松江路19号)。
4.政策咨询热线:0411-8815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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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岛2018-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补充申报工作
1. 申请条件
1.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2、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就业相关证明;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支付补贴的意见。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
3、与我区用人单位(法人注册地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1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相关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岗证明;
4、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新就业或自主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单位审核表》(附件1)。
以上申请材料请毕业生统一格式化为图像文件(照片或截图),确保图片清晰可读,按照以上1-6项的顺序插入电子文档中并转换成PDF文件。
7.《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表》(附件2)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由于涉及资格审核、补贴发放,毕业生应准确填写信息。其中,“住房补贴发放银行名称”为中国银行,“住房补贴发放银行借记卡卡号”个人有中国银行借记卡的,填写卡号;个人无中国银行借记卡的,申办后填写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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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以“姓名_住房补贴申请书”作为邮件名称,将包含申请材料1-6的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_申请材料”)和《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表》作为邮件附件,于2022年4月6日0时至2022年4月22日24时之间(具体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发送申请邮件至zfbt_xcxd@163.com。
申请人在发送申请邮件前应将邮箱设置为收件人成功收件反馈模式,确保收件人邮箱成功收到申请邮件,在此期间申请人应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看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