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
关于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富阳经济开发区、富和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落实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因城施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府房联[2022]2号)第一条“新建商品住宅限购令”住房(住宅、非住宅)阜阳太和县房地产管理局阜阳太和县房地产管理局,同级财政部门按契税应税价格1%-3%的标准对购房者给予补贴。降低至30%”,上述两项保单的期限由2022年12月31日(含)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含)。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购买非飞机地下停车位并签订网上合同的,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契税对购买者给予补贴应税价格标准。享受财政补贴政策,以网上签约备案时间和实际缴纳契税为准。房产登记后,需提供房产权属证明、网上签字登记表、契税完税证明。
三、本通知实施范围为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富阳经济开发区、富和现代产业园、颍州区人民政府、颍泉区、颍东区、富阳经济开发区、富和现代产业园园区产业园区管委会要抓好落实延长购买停车位政策期限和契税补贴等配套实施细则。
四、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太和县、界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