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建局通报 2024 年第一批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

发布时间:2024-10-12 08:05:4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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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20_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2024_房地产经纪办法

4月1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2024年第一批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情况显示,佛山市诚亿创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麦房科技有限公司均未发现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证书且未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涉嫌规避行政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两家企业进行了停业整顿、扣除信用积分的处罚。以下为该通知的具体内容。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局,市房地产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条例[2023]2号)要求,我局将违规行为列入将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2024年房地产市场检查工作的重点。 3月12日至20日,我局随机检查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其中2家存在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违规行为

佛山市诚亿创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兆祥路8号一楼P6商铺)、佛山市麦方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兆祥路8号一楼P6商铺)禅城区湖景路21号,绿银明园P7号铺这两家机构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等房地产业务,但房产中介登记证并未公示。现场,执法人员索取房产中介登记证后,仍未能拿到。

经核实,双方均未办理房地产经纪登记证、建立信用信息档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2024,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营业执照。”并向所在地的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上述行为涉嫌规避行政监管,存在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风险。

二、处理意见

(一)责令改正,并在整改期间暂停经纪服务。根据《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和建房条例[2023]二号文“未经登记的机构不得提供存量住房销售、租赁代理、中介等经纪服务”,责令上述两家机构立即整改。整改期间,上述机构不得开展存量房屋销售、租赁代理、中介等经纪业务。

(2)通知和抵扣。佛山市诚亿创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房产经纪品牌“德友”的加盟店;佛山市麦房科技有限公司是房地产经纪品牌“乐源”的加盟店。德友和乐源均以“客客装坊”品牌经营。 “舍客寻房”与未注册为中介的店铺合作,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2024,对贝客找房(佛山)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德友(天津)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信用积分被扣除并责令改正进行整改。下一步将视后续整改情况采取限制行业准入等惩戒措施。

请公民自觉抵制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在办理房产经纪业务时,自觉选择取得房产中介登记证的机构,仔细核对房产中介机构的公开信息,让房产经纪人佩戴实名登记证和信息卡。提供服务。如发现中介机构公示信息不全、未取得中介机构登记证书的,应及时向辖区住建部门或12345举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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